陆良构建“四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

15.10.2014  13:59

 
  本报讯(特约记者李小林)陆良县坚持“政府主导、银农联动、各方配合”的原则,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为抓手,努力构建“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村金融机构、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体系。

  近年来,该县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县委、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方案,为全县“三农”信贷工作提供切实的政策依据。同时,县政府与乡镇签定《信用乡(镇)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有效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工作。据统计,自农村信用体系创建以来,全县已创建活水乡、芳华镇、召夸镇等信用乡镇;评定信用村18个,建立经济档案农户数达13.5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95%,评定信用农户数11.3万户,占建档农户数的85%。

  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全县进一步创新支农服务形式,着力解决担保瓶颈。通过深入开展“农户联保特色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着力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村融资环境。该县针对全县具有一定规模、一定特色的农户生产经营项目,协调农村信用联社开展了农户联保特色贷款。通过建立健全联保小组成员信用档案,实行成员之间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形式进行。去年,全县开展联保特色贷款10组,涉及农户64户,共发放资金2020万元;针对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大力推行林权抵押贷款,进一步拓展贷款抵押的方式。针对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巾帼创业人员、复员军人、农户等创业群体,大力开展“贷免扶补”创业贴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