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政策扶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

10.03.2016  13:48

 
  本报讯(通讯员 潘砚文) 近日,陆良县出台政策,决定在全县启动实施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3年行动计划。

  根据该行动计划,到2017年,该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完善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园区建设和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立一批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到2017年,创业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县、乡两级服务设施全覆盖。依托各类服务平台,整合各职能部门服务职能,设立统一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服务窗口,探索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创建培训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点,建设改造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创业服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依托现有工业园区、众创空间建设模式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在规划小城镇建设中预留部分土地用于建立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返乡创业小企业基地或返乡创业一条街,积极探索建立“一村一园”“一品一园”等特色返乡创业园,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场地。

  该县将充分发挥“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训政策作用,给予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扶持,并按照规定由财政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可将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为抵(质)押品申请贷款。积极探索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商品林权、大型农机具、农房、农业生产用房等作为抵押担保方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