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农民乐享“退休金”

09.03.2016  11:18

 
  本报讯 “如今党的政策真是好,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有农合,养老有农保。”近日,陆良县大莫古镇的几位老百姓兴致勃勃地聊起他们每月都领到养老保险金的话题。

  “我们老人,个个月有钱拿,真好啊!我要活到100岁,多享享这好政策的福!”81岁的张大爷高兴地说。

  “现在年纪大了,不能出去打工,只能待在家里,但是生活很美好。孩子给我钱,政府现在也给我们发钱,想用钱了,直接去银行取就行了。新农保政策的实施,为我们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实现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感谢党的好政策!”老党员肖大妈乐呵呵地说道。

  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陆良县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力争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应保尽保。据介绍,全县新农保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年满60周岁的老人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

  2015年是陆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启动实施的第四年,四年来,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99万人,已为7.2万余名城乡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近2亿元。其中1.8万余城乡居民在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同时,还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四年共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604万元。自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由原来的60元上调为75元。2016年全县又将有5671名年满60周岁人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待遇人数将增加到7.8万余人。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1558名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和212名“五保户”享受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3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