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过QQ搜索"附近的人"劫财劫色被批捕

24.08.2015  17:13

      利用手机QQ、微信功能搜索“附近的人”,然后进行抢劫、强奸。日前,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魏某、李某。 

  今年6月29日,李某用手机QQ搜索“附近的人”,搜到了还在曲靖某职业中学念书的女生阮某。李某谎称自己叫李波,聊天中李某获知了阮某的联系方式及周围朋友、家人的基本情况,随后,李某就提出要和阮某见面。阮某拒绝后,李某死缠烂打,不停地给阮某打电话,李某告诉对方,如果不出来见面就要找其家人的麻烦。阮某因为担心家人的安全,不得不违背意愿出来与李某见面。 

  第二天下午5点左右,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见了面,见面后李某及朋友魏某对阮某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方式将阮某带至曲沾大道延长线的偏僻地段。阮某眼看情形不对,马上掏出手机想给自己的姐姐打电话,不料,此举正好被李某看到,因为害怕被害人报警,李某、魏某当即将阮某的手机抢走。随后,李某离开了现场,魏某则强行将阮某拖进了一片玉米地,并威胁阮某,在魏某的恐吓威胁下,阮某被迫与魏某发生了性关系。7月1日凌晨,回到学校的阮某给自己的姐姐打了电话,说出了被强奸、抢劫的事实,阮某的姐姐当即报警。魏某、李某于7月7日被警方抓获。 

  原来,魏某、李某系无业人员,在一次翻看QQ聊天记录的过程中,李某突发奇想,提议通过QQ搜索“附近的人”来添加好友,在取得对方的信任后,将对方邀约出来实施抢劫、强奸,以实现财色双收的罪恶目的。据二人供述,在实施完不法侵害后,二人以从被害人手机里获取的隐私信息作为要挟,宣称如果被害人报警或伸张,就要对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员进行报复。事实上,多数被害人也因担心受到报复不敢报警,或者因涉及被性侵事实而不愿报警,从而助长了魏、李二人的嚣张气焰。自2015年5月底至7月初,魏某、李某以这种方式对2名女性进行性侵,5名女性进行抢劫。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经过认真审查,麒麟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式抢劫阮某手机1部,二人的行为涉嫌抢劫罪。魏某在抢劫共谋之外另起犯意,违背被害人阮某意志,强行与阮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还涉嫌强奸罪。同时,李某在明知魏某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后,可能还会对被害人实施强奸的情况下,仍然积极通过QQ邀约被害人,李某应该认定为强奸的共犯,遂对2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须谨慎,对于来自陌生人的“友好”搭讪,一定要有相应的甄别能力,交往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当对方提出见面或关涉财物往来的要求时,要学会有选择的拒绝,即使见面也要选择热闹、熟悉的环境;当发现对方有不法企图时,要及时报警或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