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全面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

05.06.2015  14:03

  为解决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消防监管力量,大量隐患失控漏管,农村、社区火灾频发,小火亡人突出的问题,切实增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构筑覆盖城乡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遏制农村社区火灾多发势头,总队创新举措,在全省1454个公安派出所逐步组建消防警组,健全乡镇(街道)消防组织体系,着力发挥公安派出所的基层综合战斗实体作用。
  一、确立组建模式,制定建队标准。为确保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以省公安厅名义下发了《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消防监管组织建设的通知》,对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组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组建形式、人员构成及协警配备,要求公安派出所进一步整合辖区专职、志愿消防队和乡镇(街道)、村组治安防范小组等各类力量,城市(县城镇)派出所应当调整派出所民警、消防协警和派出所其他警力组建消防警组,警组由公安派出所分管负责人、消防大队管片监督员、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协警及其他公安协警组成,市(县城镇)公安派出所按辖区列管单位(场所)数量500:1的标准配备消防协警,建制乡、建制镇公安派出所按辖区列管单位(场所)数量200:1的标准配备消防协警。同时,总队结合工作实际,还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标准(试行)》,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的组建程序、人员招收管理、职能任务、目标规范、管理评价及保障要求,切实推动和保障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从2015年起,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各地派出所组建消防警组,2015年完成75%的建设任务,2016年完成100%的建设任务。
  二、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运行。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主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其中,辖区有现役消防队(站)的,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主要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辖区没有现役消防队(站)的,消防警组应当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规范各项工作运行,一是规范网上管理。在公安派出所推广应用移动消防执法终端,将辖区基础数据、现场检查记录等信息录入移动消防执法终端,形成电子档案;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民警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认定,以公安消防大队的名义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以派出所的名义办理消防监督检查和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三是规范工作档案。要求消防警组建立队员花名册、辖区单位(场所)分类列管目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消防工作例会、绩效管理等工作档案,以及消防责令改正、消防行政处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简易调查等执法档案。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升能力素质。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联合检查办案等方式,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的消防业务培训,使其尽快获得相关的消防执法岗位资格证。同时,各消防大队也定期对辖区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协警进行日常消防业务培训,切实加强消防警组业务能力提升。今年4月,总队联合省政府法制办,集中组织昆明地区新招收的502名消防协警进行了云南省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活动,针对消防警组日常工作需要面临的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业务工作开展了培训。其中,496名消防协警通过了此次考试,并取得了省政府法制办颁发《行政执法证》,目前,这496名消防协警已下派至昆明各县(市区)的188个派出所。
  四、强化工作管理,促进作用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由派出所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安排,消防大队负责消防业务指导、绩效管理及工作考核,县级公安局将派出所消防警组工作纳入对派出所的工作管理和评价,对消防工作能力强的民警、消防协警予以相应的表扬、奖励,对经多次培训仍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专职消防协警,予以调换或者辞退。省公安厅也把基层消防监管组织建设纳入公安机关综合考评、派出所等级评定重要内容,每年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力争使全省基层消防监管组织全覆盖,监管作用发挥好,不断强化乡镇(街道)、行政村消防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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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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