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局打造“四有”队伍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31.12.2015  11:23

红河州局以坚持从严治党、坚定政治品格、坚守为官底线、坚固依法治税为基调,着力打造“四有”干部队伍,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一是心中有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忠诚老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心中有民。坚守“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的宗旨,在工作中秉公心、讲方法、促便民,找准并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职能,服务发展,改善民生。

三是心中有责。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在面对重点难点问题时敢于担当、勇于担当、乐于担当,时刻将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挑在肩上。

四是心中有戒。坚守为官底线,严格依法治税,在思想上敬畏权力,在执法时善用权力,在监督中管好权力,做到有权不任性,用权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