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地税局全面开展对照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工作

01.12.2015  13:20

9月下旬,省局明察暗访组对落实“稳增长”措施、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暨“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对各地州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税收政策执行、执行财经纪律、“三重一大”、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税风税纪、党风廉政建设、纳税人反映问题等7个方面的29个问题,为认真贯彻省局工作主旨,查找工作制度的漏洞与不足,完善工作措施和制度,根据《中共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对照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的通知》(云地税党组发[2015]79号)文件的要求,保山市地税系统于10月底开始,全面开展对照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工作。10月30日,市局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对自己部门涉及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执行纪律、规矩和制度,起好带头引领作用,带动本单位、本部门作风的切实转变。要以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本部门在制度规定上的漏洞,进一步查缺补漏,抓好机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通过认真对照7个类别29个问题进行自纠自查,全系统共发现问题数17个,立查立纠数17个,制定措施完善机制数17个,行政问责18人,需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现已全额补缴入库。针对存在问题,各部门研究制定出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对问题整改结束,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同时对查出的问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让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以此为鉴,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贯彻落实好税收政策,把保山地税打造成严格执法、严格执纪的新型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