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发表《大理宣言》

08.11.2016  07:34

11月4日,出席"2016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的国家林业局、长江流域以及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湿地保护体系项目所在省、区、市湿地管理部门,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成员单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以及科研院所和高校的中外代表,以年会为载体,就长江湿地保护进行深入探讨,达成共识,共同发表《聚焦高原湿地 携手长江大保护--大理宣言》。

2016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发表《大理宣言

西藏林业厅代表接受年会旗帜。2017年长江师弟保护网络年会将在西藏林芝召开。

大理宣传》认为长江是生命之河,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江是世界上唯一拥有江豚、白鳍豚两种淡水豚类的河流。长江流域有鱼类370种,包括177种特有种;水鸟种类超过300种,是白鹤、中华秋沙鸭、小白额雁、勺嘴鹬等全球旗舰物种的主要分布区,鄱阳湖、盐城和洞庭湖在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1031块重要湿地的重要性排名中,分列第一、三、五位,对迁徙鸟类保护具有决定性作用。一个完整的、稳定的长江湿地生态系统,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更是最大的民生福祉。长江流域湿地生态屏障初步建立。长江流域湿地生态系统中丰富的水资源、防洪抗旱的功能、丰富的湿地产品、航运和文化价值都构成了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核心资本。目前,全流域已经列为国际重要湿地有18处,建立了湿地自然保护区167处,国家湿地公园291处,其中252处湿地管理机构已经成为长江湿地保护网络的成员。较为完善的长江湿地保护空间网络格局初步形成,流域湿地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建立。"长江大保护"促进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实现主流化。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宏伟愿景;中央全面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又进一步对湿地自然资源资本产权制度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作为重大任务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长江流域湿地全面实现主流化管理、制度化管理,推动保护与修复政策,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大理宣传》认为,要清醒地认识到长江流域湿地生态系统还十分脆弱。长期以来对河流、湖泊、滩涂等湿地的围垦占用,河湖阻隔,过度利用,生物多样性下降,功能退化等问题依然严重;维系流域水安全和生态功能的能力削弱,在极端气候的情况下,长江流域依然面临着特大洪水的威胁。重点区域的湿地保护和退化湿地的修复任务还十分艰巨。长江既是一条经济带也是一条生态带。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承载了资源利用模式与利用强度与流域生态系统自身的承载力还不匹配。重开发、轻保护的意识仍然存在。长江流域湿地管理的制度化建设还任重道远。长江流域是我国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较早的区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与全社会需求和国家战略部署要求仍然存在差距。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湿地自然资本价值、资产产权管理和保护修复的制度化建设还没有完全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理还比较粗放,基于流域的综合管理体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突破。

大理宣言》,全面提高湿地保护与修复的认识。要向全社会广泛、深入、持续地宣传湿地保护与修复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宣传湿地保护与修复制度建设是深化体制改革中着重强调的、关乎国家安全的大事,是全国保护湿地总量到2020年不低于8亿亩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是履行国际义务和展示负责人大国形象的重要措施,更是长江大保护的核心与重中之重。进一步增进长江流域的民生福祉。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发展过程中,应从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长江永葆生机和活力;借鉴国内外湿地保护先进经验,把流域内湿地保护和修复作为改善流域生态、提高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全面融入城市基础设施和乡村环境建设,让全社会都能分享到湿地保护的红利,实现共享发展。深化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与管理体制改革。遵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精神,尽快推进国家层面和长江流域立法保护的进程,加强地方性湿地保护法规体系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全球视野下的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与修复模式;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减少开发利用强度,划定生态红线,总量管控;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创新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湿地保护的主流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实施长江流域湿地修复的重大工程。在《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基础上,全面掌握长江流域湿地退化的主因,制定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修复措施,全面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构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优先在长江源头区部署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齐心协力管护好高原湖泊、河流、草原和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加强全方位合作,携手"长江大保护"。依托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平台,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不同流域保护网络之间的互动,完善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内的合作机制。上下游联手,全社会联动,携手大保护,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湿地办 大理州林业局 厅宣传中心 | 作者:李清 尚伟 杨劼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