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议在大理州召开

28.04.2019  16:02
 

本报讯(记者 黑毅鹤) 4月25日,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议在我州召开,会上签订了《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和良辉、州委副书记袁丽娟先后致辞,六省市区检察院负责人交流工作经验。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参加会后的植树活动。

孙谦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大势,深刻认识长江上游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肩负起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积极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要立足办案、精准发力,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的工作格局,全面加强长江上游生态司法保护。要凝聚共识,强化协作,构建管辖协调、办案协作、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形成长江上游司法保护工作合力。

和良辉在致辞时说,希望六省市区检察机关在加强系统内协作的同时,加强与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构建多部门联动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工作格局,形成对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他表示,云南省委、省政府将全力支持工作,通过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带动省级其他部门加强协作,共同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为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和支撑。

袁丽娟在致辞时表示,大理州委、州政府将以此次联席会议召开为契机,继续坚持把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头等大事,用大理绿色发展成效来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效,努力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规定,各级检察机关要聚焦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要求最迫切的突出环境问题,在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办理中涉及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异地管辖、协助调查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打造长江上游保护共同体。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作用,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工作格局。

意见》明确,建立线索移送和通报反馈机制,建立调查取证协作和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建立毗邻省、市、县三级院跨区域生态司法修复联动办案机制,积极推动形成区域生态修复同防同治新模式。

许云川、杨永华等领导参会并赴洱海边参加公益示范林区植树活动,陪同调研洱海保护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