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

18.12.2014  20:52

近年来,镇沅紧紧围绕"森林镇沅"建设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使全县128.73万亩公益林的林相明显得到改观,生态公益林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生态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有关生态公益林建设单位落实管护措施;划分监管责任区和管理责任区,建立相应的管护制度;结合镇沅实际制定全县重点公益林管护、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公益林管护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

二是多渠道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意义、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并在生态公益林区设立生态公益林公示牌,明确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使公益林补助政策深入人心。

三是层层落实管护责任。 在充分尊重林权所有者意愿的前提下,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禁伐协议,划分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责任单位,明确管护责任人,聘请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四是严格加强林政管理。 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封育管理,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区采伐林木、打枝、砍柴、采石、采砂、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收占用林地;对采集野生植物、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规范补偿资金管理。 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分账核算,强化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对管护人员费用支出实行定额管理,凡政策性规定补偿给林农的一律通过"一折通"及时兑付到位;补偿给集体的加强到账后的分配使用监管,使补偿金的使用安全、透明;未发生挪用、占用公益林补偿资金情况。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普洱镇沅林业局 | 作者:王箐华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钱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