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23.04.2023  10:29

 

4月21日,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思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焱忠、张锦艳、李正清、黄志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事项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奚正林、董应兵辞去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建卫辞去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决定免去:

董应兵镇康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黎明 为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镇康县公安局局长。

免 去:

钟 磊 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邓建雄 镇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 命:

李建卫 为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毕自能 为镇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

徐 芳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于彩云 为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思荣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张黎明、李建卫、毕自能、于彩云作任职发言。

 

完成各项议程后,杨思荣对新任职同志提出要求,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围绕省委、市委、县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为推动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贡献;二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要求,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全面贯彻落实上见成效;三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增强群众观念,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不断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恩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泽军,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凤尾镇人大主席候选人,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张华开 责任编辑:张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