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20.10.2022  18:51

  10月19日,镇康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思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映忠、张锦艳、李正清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关于镇康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镇康县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政府2022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镇康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国荣辞去镇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决定免去:

  陈新镇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徐海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 去:

  于文惠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 命:

  丁雪为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李静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龙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金正荣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段绍东为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红虹为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 去:

  郭文会镇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 命:

  林丽波为镇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思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恩杰,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黄滢林,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泽军,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伞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