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锡原董事长贪腐案开审 弟弟涉嫌参与受贿50万元

26.11.2014  09:25

雷毅身着灰色上衣和其弟弟出庭受审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

昨日上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及其弟弟雷斌贪腐案,由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开报道显示:这位被称为政坛明星的国企领导在云锡集团的配股增发、股权收购和转让、矿山劳务承包、房地产开发等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并包养多名情妇。公诉机关指控其涉案受贿金额近3000万元。

单笔受贿高达830万元

雷毅,1962年出生,1984年参加工作。曾任云锡集团研究所副所长,个旧选矿厂厂长,集团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省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政府副市长。

2008年起,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其46岁即晋升为正厅级领导,被外界看做“云南政坛明星”。云锡集团是省属重点国有企业,也是世界锡生产企业中产业链最长、最完整的企业,在世界锡行业中排名第一。

2013年3月,有人向云南省纪委举报了雷毅涉嫌犯罪的事实。同年7月,云南省纪委通过媒体对外发布雷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随后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批准逮捕。

昨天的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毅在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副市长、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向马某某等14人索取和收受贿赂人民币2570余万元,美元30万元,港币90万元,新加坡币50万元,价值53万元人民币的玉器4件,价值38.5万元人民币的金条10根。

他所收受的贿赂中,少则万余元,多则数百万元。依照起诉书显示,其中,指控其收受贿赂最大的一笔来自云南某大学股权转让的830万元人民币。

千万贿款花在情妇身上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雷毅常以夫妻感情不好为借口,在外找刺激。

其担任云锡股份公司副总时,到北京出差认识侯某某并发生性关系,不久包养了侯某某并让其到昆明居住;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之后,他先后包养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出资为她们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购买车、房,将上千万贿赂款花销于情妇身上。另外,他还在一些老板的安排下,与一些女明星、女模特发生和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依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显示,雷毅所得钱财主要来自与云锡及下属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和个人,这些钱财部分被其用于情妇李某某、王某某等人身上,且多用于买房、买车、买钻戒。

其情妇李某某供述,他们关系存续期间共收到雷毅现金400多万元,银行卡约200万元。

其情妇王某某供述,雷毅还给她买车、买房。

其他情妇供述,雷毅确实为她们在成都购买了别墅。

面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雷毅当庭表示,他向侦查机关供述的都是事实。给他送礼的人,有的可能是想跟他搞好关系,有的是为了感谢他的关照,并希望以后他能继续帮助这些送礼之人。但对于其具体收受了哪位送礼人多少次行贿,由于时间太长他已经无法记忆了,他请求法官以之前他在侦查机关里的笔录为准。

庭审中,雷毅看上去很斯文,面对法庭的审判,他的双脚一直在颤抖。

弟弟参与受贿同台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他的犯罪事实中,其弟雷斌参与收受贿赂50万元,昨天其弟也和他同台受审。

根据公诉,其弟收受了杨某送的50万元。雷毅当庭为弟弟开罪,其称,他考虑弟弟在云南做事不好,便要弟弟去深圳发展,杨某给的钱不用弟弟管。雷斌则表示,2008年,雷毅叫他去家里,让他去深圳成立公司,他也不清楚杨某与哥哥的关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雷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其中,在收受杨某的钱财中,有50万元人民币为伙同其弟共同收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两被告人当庭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本案将择期宣判。

熊波(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