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字连篇的判决书并非“没文化”

15.04.2016  11:23

    “共管账户”写成“工管账户”和“公关账户”,“4500万元转让款”写成“45000万元转让款”,“土地面积”写成“提到面积”……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文字表述错误多达12处。(4月14日澎湃新闻网)

    对此,套用一句“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似乎也很合适。其实不然!如果真是人们常说的“没文化”,事情反而简单了——一份判决书,文字表述错误多达12处,这样的法官,让其直接“下课”就是了。别说是判决书,就算是情书,这样的书面表达能力,估计对象也难找的。而根据报道列举的文字表述错误不难发现,这些都是拼音输入法上的“笔误”,并非对诸如“共管账户”和“公关账户”的混为一谈。

    是不是有了这个“客观原因”, 错字连篇的判决书就情有可原?恰恰相反,这种文字表述错误比起“没文化”来,在法官这个重要岗位上,暴露出比文化程度上更大的问题。假如仅仅是“没文化”,或许这样的法官也已经尽力了,要怪也只能怪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法官位置上。但由于打字输入法上的“笔误”,就说明承办法官在制作这份判决书时的漫不经心;当事法院在审核校对相关程序上的不当回事。如果承办法官把判决书当成法律文书来撰写;如果当事法院认识到判决书的法律意义,这份错字连篇的判决书怎么会“出笼”?

    这至少给笔者一种印象:人们郑重其事地打官司,是想用过法律讨回公道;在法治社会中,这也是对是非曲直的最终裁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谁料想,涉及到原被告切身利益甚至身家性命的法律裁决,在某些法官和法院相关程序上,竟然像玩似的。如果认为笔者言重了,那么,马虎到把“共管账户”写成“工管账户”和“公关账户”,把“4500万元转让款”写成“45000万元转让款”,这心思是在判决书上么?而这样一份判决书,在后期校对和审核中,也竟没人发现其中大量的文字表述错误,这不是比最终扔进废纸篓的随手涂鸦还不如么?

    海口秀英区法院在判决书上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让人怎么看待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老百姓上法院打官司,大多是到了忍无可忍、走投无路的地步,而这份错字连篇的判决书,传递出的信息是法院根本没当回事。由此,人们会不会因不相信法院而不相信法律?如果以此推论,法官在判决书上的漫不经心,那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用心了吗?在作出判决时,会不会也不假思索、随口而出?

    诚然,也不能对判决时苛刻到没有一个错别字。但是,任何差错都要给人一个谅解的理由。把“共管账户”写成“工管账户”和“公关账户”,既不是容易混淆的词语,更不是有涉专业知识的术语,完全是粗心大意到了漫不经心的程度。这就得不到让人质疑,这是承办法官对当事人的利益不重视,还是对法律的轻慢?当事法院是对相关案件的无所谓,还是对判决书的校对和审核一直都是走过场的?

    判决书是一场诉讼的最终结果,是在代表法律说话,是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的具体体现。这种在最终结果上的马虎和潦草,让人很难想象审理过程的细心和缜密。虽说市场上粗制滥造的商品并不少见,消费者吃尽了伪劣商品的苦头。如果法院的判决书也如此,那么,人们也能相信谁,依靠谁?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