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冒牌卫生巾 两男子获刑 干警监督销毁全过程

06.10.2014  17:33

  简易的工序,低价的投入,却能获得高额的利润,发现了这个赚快钱的方法,黄某和杨某将一批劣质卫生巾换上“日子”和“佳期”的外包装开始大肆售卖,最终两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官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经法院审理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

  4个月获利近10万元

  黄某和杨某均是从广东来昆明“做生意”的。3年前,黄某在昆明因为卖假货,被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刑满释放后,他看到假冒名牌的卫生巾利润高,竟又打起了销售冒牌卫生巾的主意,还把老乡杨某也一起拉“下水”。此后,两人从特殊途径搞到假冒“日子”、“佳期”等品牌卫生巾的货源,开始在昆明批发销售。

  去年4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侦破了这起销售假冒卫生巾的重大犯罪,经查发现,从2012年12月至去年4月18日,短短4个多月的时间,黄某和杨某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日子”牌和“佳期”牌卫生巾,销售额竟达95340元。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民警从他们租住的官渡区小罗家营等3个仓库及2个物流货运部查获假冒的“日子”、“佳期”牌等尚未进入流通环节的卫生巾共计2285件。经鉴定,查获的卫生巾均系假冒各品牌厂家注册商标的商品。

  “卫生巾作为女性的必备用品,和女性生活与健康息息相关,但因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让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制假售假,变成危害女性的罪魁祸首。”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黄某、杨某销售卫生巾带有批发性质,有多个不同的下家,有的下家自己作零售商,有的下家再往下批发,假冒产品大部分流向省内各州市一些低端的商店。为了扩大销售范围,两人还买了7个手机来做促销。

  检察官介绍,根据多张货单显示,涉案假冒卫生巾,相同的种类、型号,向不同下家销售的价格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于仓库里查获的未销售卫生巾的价格认定,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来计算,这批未流入市场的卫生巾货值28万余元。

  无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用不法手段牟取暴利,官渡区检察院以黄某、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官渡法院提起公诉。去年12月,官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黄某、杨某二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同时依据鉴定意见指控二被告人尚未销售的侵权产品货值金额为525266元。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罪名,黄某、杨某表示无异议。

  累犯从重处罚

  公诉人认为,黄某曾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于2010年11月17日刑满释放,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而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公诉方将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重复计算,致使认定涉案金额偏高。对此,官渡法院认为,依据证人证言、货运单据、被告人供述等,以上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证实黄某已经卖出且有明确记载的侵权产品,其销售金额为95340元,不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日子”、“佳期”等注册商标依法经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受法律保护,而两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了国家的注册商标管理制度及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两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且货值金额在2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应当严惩。两人在共同犯罪中,黄某是主犯,杨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官渡法院判决: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判处,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涉案款8850元为二被告人违法犯罪所得,7部手机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被扣押的卫生巾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依法予以没收销毁。

  宣判后,杨某以量刑过重上诉至昆明中院。他表示,自己只是一个打工者的角色,来帮黄某的忙只有1个月的时间。自己属于初犯、偶犯,属于作用极其轻微,应当与主犯明显区分,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宣告缓刑。

  昆明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除杨某本人陈述外,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是黄某的雇员。而结合黄某的供述等证据,可以认定杨某与黄某是合伙关系,一起从事销售假冒卫生巾的活动。因此其意见不予采纳。据此,中院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285件冒牌卫生巾被销毁

  7月10日,官渡区检察院公诉一科干警应邀作为监督销毁人,与侦察人员和品牌厂家人员一同到官渡区官渡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现场监督了2285件假卫生巾的销毁过程。

  据厂家人员介绍,这些假卫生巾外包装极其仿真,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真伪,且用的填充物大多是由白色劣质碎屑压制而成,掉粉掉渣十分严重。生产卫生巾的材料应该用特殊的吸附材料,但假卫生巾用的都是低劣的材料,女性在使用后,会出现瘙痒、发炎等症状,甚至严重的会引起妇科疾病。

  当天下午4点,这批假卫生巾被全部烧毁。

  “现在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面广、产品泛滥,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威胁,它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企业的正常运行,更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危害社会正常经济秩序。”检察官说,作为执法办案职能部门,官渡检察院今后将会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犯罪行为,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为群众健康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