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请看好我的钱

26.01.2015  11:45

    银行,不知我存在你那里的钱是否安好。假若安好,请您看好、用好我的钱。

    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告知,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却可以不翼而飞!多则上亿,少则百万的巨额存款从银行账户中无故消失,风险极低的银行存款缘何成为不碰自破的气球?如今,为4.3亿户家庭敲响存款警钟的居然是银行自己。从中小银行到国有大行,全都榜上有名。

    我国是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存款是国民主要的资产形式。然而,公认十分安全的银行存款却屡遭“异动”:杭州42位银行储户的9505万元存款不知所踪;泸州老窖等知名企业存款频现“异常”,三个月内两次“丢存款”合计5亿元;私人账户80亿元巨款来去自如,追问过后银行仅回应一句“搞错了”……

    面对愈加频现的存款“异动”,银行是否应该对此负责?

    央行在《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但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没有具体规定。正因如此,多数商业银行往往“钻空子”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更有甚者称冒领人提供的储户姓名、开户时间等个人信息是因储户泄露所致,责任在储户而非银行。初听确实在理,细想过后不禁发问:银行,储户的信息你不是也知道吗?存款屡屡失踪,国家法规岂不成一纸空文?

    存款丢的“容易”,回的“艰难”。近年来,存款丢失案件愈加频繁,“回头钱儿”却寥寥无几,推诿、扯皮早已斯通见惯。部分商业银行甚至要求储户自己取证,否则对“丢钱”不负责。不禁再问,价格不菲的银行安保系统难道不该保护储户的权益、为储户服务?

    归根结底,钱终究是在银行丢的。无论银行如何推诿、解释、避责都无法自圆其说。自储户选择银行的那一刻起,储户与银行间构成的是储蓄合同关系。银行作为资金的托管方必须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转变传统观念。过去的一年中,互联网金融和新兴资产管理公司都在分食传统银行储蓄业务,面临日益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储蓄之根虽固却绝非不可破。

    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系统漏洞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避责推诿只会使银行再次承压,只有切实完善合同监管,建立健全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等系列措施,才能真正斩断“存款异动”之因,筑固银行信誉之魂。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绝不能让储户存款白丢,不然丢的可不只是存款,更是人心。倘若银行依旧固步自封、骄横自傲,就真要应了马云的那句话“银行不改变,我来帮你改变”。(刘绪尧)

编辑:实习编辑刘鑫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