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一铜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常务副矿长等拟究刑责

10.12.2015  09:29

  今年4月25日9时50分左右,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发生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9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28万元。事故的调查报告,近日经省政府批复公布。

  调查 下井检查未携检测仪器和防护设备

  经调查,事故发生前的4月22日,落雪铜矿用3根竹竿,每根捆绑8公斤左右炸药,试图通过爆破震动方式处理溜井堵塞,但效果不理想。4月24日早上,矿山使用72公斤炸药进行第二次爆破,爆破后利用一根压气管进行局部通风,通风管在第三层联道附近改为胶皮管,但在第四层联道下部约5米处折断。

  4月25日早上9时左右,铜矿副矿长吴东带领安全环保部主任庄荣、工区区长李明宽等人员下井查看爆破效果,未携带任何检测仪器和防护设备。9时50分左右,意识到大家可能炮烟中毒了,当即下撤到休息室找人救援。由于未携带相应的设备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前去救援的人先后又有22人不同程度中毒,其中5名救援人员遇难。直到技术副矿长孙树平等人到达现场后组织有序救援,才将中毒人员陆续救出。最终,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9人中毒受伤。

  分析 越界超采,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调查报告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有4条。

  首先,由于矿权设置不合理,导致矿山没有按照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采矿,超越采矿许可证范围,越界布置探矿巷道、运输和通风巷道,造成越界中段设计不正规。

  其次,事故段没有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缺乏局部通风设施,致使处理溜井堵塞的炮烟没有及时排出,聚集了一氧化碳在内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第三,前去检查爆破效果的6人,均未进行有效的个体防护,违规、冒险进入事故现场。

  第四,涉事企业缺乏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所有参与救援的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救援技能,盲目无序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事故的间接原因,则包含涉事企业违法擅自超采、爆破作业无爆破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企业自行设计建设的溜井不合理,以及地方上国土、安监、公安和党委政府监管不到位等。

  处理 两负责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

  调查报告建议,落雪铜矿副矿长吴东、安全环保部主任庄荣,因在事故中死亡,依法免予追究责任。运输工区区长李明宽,违章指挥从业人员冒险救援,对事故的发生、扩大负有主要责任;常务副矿长王兴有,第一个到达事故现场却未及时组织科学合理救援,对事故的发生、扩大、迟报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将两人都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建议给予因民镇党委书记张震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书记苏华党内警告处分。

  因民镇国土所所长洪永林、安全环保中心主任王忠华、派出所所长张天荣、镇长刘中杰、东川区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张平、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兴霖、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长袁旭、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彭云高、副区长朱绍彬9人,则被建议给予政纪处分。

  东川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加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丁卫国,则被建议给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常务副区长高宇明,被建议给予诫勉谈话问责。

  另外,金水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环宇,被建议由省安监局对其处以2014年年收入40%的罚款,金水公司被建议处以99万元的罚款。落雪铜矿常务副矿长王兴有迟报事故,被建议处以2014年年收入80%的罚款。

  落雪铜矿越界布置运输和通风巷道,金水公司和金山公司私下签订部分探矿权转让协议,调查报告建议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并按上限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江枫(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