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质监局“五举措”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

02.05.2017  22:5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政府钢铁行业化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会议精神,文山州质监局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4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州领导在全省、全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把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成立四个督促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市)对辖区内“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开展排查,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情况,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同时,对新招商引资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情况以及企业在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是组织召开一次推进会议。近期组织召开全系统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推进会议,传达贯彻省、州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国家和省、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组织开展钢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热轧钢筋、含炼钢项目的轴承钢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能和产品质量状况。针对不同企业的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违规产能、不具备必要生产条件且整改复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严格执行吊销或撤销生产许可的规定。对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监督检查中被依法判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由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复查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吊销或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生产企业,报请地方政府予以关停。

五是开展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的核查和监管,认真排查、全面掌握具有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底数清单。具有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要承诺按照规定组织生产,决不违法生产“地条钢”,否则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加强巡查,强化监管,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地条钢”生产企业“以停代关”、异地转移、“死灰复燃”。认真核查确认,对确认有违法生产“地条钢”的行为,立即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断电、停水、停止贷款等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