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向民间金融“亮剑” 云南企业应加强自律

11.02.2015  12:03

近日,民间金融行业业内接到了第一张来自监管层的罚单,将其监管提升到了有法可依的高度,这对整个行业来说具有深远的意义。从云南本地来看,民间金融的发展亦是如火如荼,进入2015年,无论是机构还是投资人都变得更加谨慎,行业自律肯定是不能少,而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更是备受期待。

业内首开罚单意义何在?

据报道,温州市苍南县金融办日前依据《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对一家虚报利率的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开出1万元罚单。作为全国首个对大额民间融资进行强制备案的城市,温州开出的这张罚单成为全国首例“民间融资备案”罚单,在新年开局,为各地民间金融如何做好金融监管提供了不少借鉴。

记者了解到,《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是温州“金改”以来颁布的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自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累计借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等民间借贷情形,以及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等行为必须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备案,如不履行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业内专家指出,尚且不讨论这一万元是多是少,此番针对已报备信息存在不真实行为直接给予处罚,并毫不避讳地向媒体公开,便体现出了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心,掀开了违规企业隐藏不正当行径的“遮羞布”。另一方面,这张罚单是因为报备的实际借贷利率高于报备利率而开具的。因此,也从侧面反映出金融监管部门对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关注。

民间金融作为新兴行业,要想发展大家必须守规矩、守法,目前来说,政策上确实存在盲区和盲点,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弄虚作假。”昆明快融金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树清表示,希望我省相关监管部门也加大对市场的监管。

昆明市民营金融行业协会已然建立,我市几乎所有的民间金融机构都加入了其中,作为其中的代表机构,昆明中益信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刘维超告诉记者,随着协会职能的转变,进行行业自律将是今后的重点,目前,惩罚机制也在构建当中,整个协会内部实现了信息共享,无论是表彰还是批评都会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