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加大金融"支农支小"力度 支农比例提高到50%

04.06.2015  11:01

记者日前从昆明市金融办获悉,《昆明市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已于5月29日正式印发,在明确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细则》还要求,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比例不低于50%,以加大金融“支农支小”力度。

细则》印发的时间,距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刚好1个月,距离《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不到20天。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推进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也成了《细则》出台的初衷所在。

总体来看,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细则》要求认真落实《昆明市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试点办法》,切实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所谓“财园助企贷”,即市财政与工业园区按照1:1的比例向合作银行存入贷款风险代偿保证金,各合作银行承诺按不低于保证金8倍的金额安排贷款额度,由试点工业园区推荐企业,合作银行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后,提供1年期、不高于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而在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加大金融支持“支农支小”方面,《细则》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积极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县域内设立发展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支农贷款比例不低于50%;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监管有效、专业化方向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比例不低于50%。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村镇银行的支农贷款比例只有30%左右,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比例也只有40%左右。”市金融办副主任缪丹表示,明确两个“不低于50%”符合“支农支小”初衷,有利于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而引导民营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投融资工作实际上是一种P2G的概念,可以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缓解政府投融资工作压力。

细则》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

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多措并举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努力实现金融产业招商引资新突破;

引导民营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及

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加大金融支持“支农支小”力度;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昆明日报 记者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