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10年

03.07.2020  09:21

日前,昆明市举行“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启动仪式。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金沙江(昆明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通告称,从7月1日0时起,在金沙江流域(昆明段)重点水域、流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实施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金沙江是长江的重要干流,在云南省境内长1569公里,流经昆明市禄劝县、东川区,全长180公里。加上云南鱼类资源丰富,长江上游流域土著鱼类有180多种,金沙江(云南段)水系有记录的鱼类资源就有151种。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干扰日益增强,云南土著鱼类的种群数量一直处于下降过程。

与往年只在鱼类繁殖期禁捕不同,即日起开始,在金沙江流域(昆明段)重点水域、流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如金沙江干流及金沙江(昆明段)及牛栏江、普渡河、螳螂川等支流,昆明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流域内县(市)区确定的与金沙江(昆明段)、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都实行禁捕。

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大型通江湖泊、大型水库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应严格依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及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要求,申报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捕捞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区域、准用网具和捕捞限额等实施。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按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捕,是否会对我省的水产品市场产生影响?对此,云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业推广研究员田树魁表示,2019年,我省水产品总量达63.75万吨,其中养殖总量达60.64万吨,捕捞量仅为3.11万吨,涉及金沙江干流的捕捞量仅为2800吨。“所以,不会对水产品市场造成影响,市民大可不必担心。”田树魁说。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督查专员胡汉傈表示,长江禁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长远计、为子孙谋”重大战略的决策部署,通告发布后,相关部门将盯住重点水域,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管住船只、管住渔民、管住捕捞、管住交易、管住消费,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条。同时围绕“”与“”两个关键,逐船逐户摸清底数,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全部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昆明日报 记者杨阳  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