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将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5.05.2016  00:47

    即日起至8月31日,昆明市将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提高行业生产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这是记者从全市重点行业生产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上了解到的。

     企业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

    此次专项整治中,非煤矿山整治范围和重点为加强排查整治无证开采、非法盗采、无证勘查、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露天矿山不分台阶、高陡边坡开采和各种违规爆破,违法建设尾矿库或不按规定运行尾矿库,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消纳场整治将重点排查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消纳场是否具有合法审批手续,消纳场堆叠高度、排水设施构建、安全监控监测和现场管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严厉打击“黑土场”,对超方量接纳、超范围回填、无序填土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五采区”将重点整治植被恢复不到位,在“五采区”无序倾倒、偷排、堆放建筑垃圾、工程弃土、砂石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整治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装备、设施投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月底前列清单建监管档案

    专项整治将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31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成隐患排查梳理工作,列出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监管档案。6月1日至7月31日,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相关经营主体有合法审批手续,但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衔接,涉及违法犯罪的要敢于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8月31日前,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矿山、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消纳场逐一复查。

    同时,及时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督查牵头单位对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不力或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及时进行约谈警示,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市委、市政府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汛期将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的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与气象、水务、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和地质灾害信息,强化预测、预报、预警,超前预防。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汛期应急演练,搞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升快速救援能力。(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贾献培)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