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大盗”落网记

05.08.2015  18:26

  近日,嵩明县牛栏江派出所民警共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破获自2014年12月以来牛栏江辖区内发生的多起盗窃花木盆景案。随着花木盆景盗窃案的破获,隐藏在背后的盗窃车辆案也随之“浮出水面”。

  2014年10月,牛栏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期间,陆续听到辖区居民反映自家酒店或院子里丢花的情况,引起了该派出所民警的注意。此后,丢花事件一直不断,辖区内仍不断有花木盆景被盗,派出所开始展开侦查。经过7个多月的不断摸排、走访和调查,该派出所民警终于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4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嵩明县人,其中刘某、孙某有犯罪前科,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判10个月有期徒刑,而另外两名则是未成年人。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交待从2014年8月开始偷花,由孙某开着拉菜的车,刘某等三人进行搬运。通常于每天21时至次日凌晨3时之间作案,共盗窃铁树12株,山茶30株,桂花20株,兰花10株,牡丹、富贵树、紫薇花若干,总价值约为2000-3000元。

  据民警介绍,这本来是一起盗窃花木盆景案,但由于做贼心虚,犯罪嫌疑人主动交待了从2014年11月开始盗窃电动摩托车的犯罪事实。据交待,犯罪嫌疑人在偷花途中,看到停在旁边的自行车、电动车或摩托车,遂动了偷车的念头,一次得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截至目前,孙某等4人共盗窃电动车3辆、自行车2辆、摩托车1辆,卖了1辆电动车、1辆自行车和1辆摩托车,共获利1800余元,其余车辆均被找回。

  目前,孙某、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两名未成年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交由其父母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