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采取多种模式保障新农合平稳运行

21.07.2016  23:42

四项制度”严格新农合资金监管。 在严格实行“事钱分管,封闭运行,专户专帐”的财政专户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四项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基金管理制度建设,对基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金运行、专户设立等均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二是建立基金专项审计制度,严格审计监督;三是坚持“双印鉴”制度,做到经办机构、代理银行、财政部门“三账相符”;四是推行新农合医疗费用补偿公示制度。

四道关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一是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关。制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协议管理,建立准入与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二是补偿审核关。在对补偿资料进行全面抽查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医院的级别,结合平时工作情况,明确审核的重点单位、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项目。三是监督检查关。财政、县合管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并走访参合农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深入乡村调研、督查新农合工作。四是调查审核关。加强参合农民外伤住院的调查审核,规范调查审核程序,层层落实调查责任。

四个监督”推动违规行为查处。 一是抓好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重点抓好村级公示,将公示工作列入乡、村两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二是抓好社会监督举报工作,在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制作监督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定期收集监督举报信息;三是抓好电话跟踪回访工作,对补偿患者开展电话回访,对电话回访和举报信息中发现的可疑信息,上门上户调查核实;四是建立与交警、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有效防止病历造假和冒名顶替等套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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