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2次酒驾吊销驾照拘留罚款 上周54名司机吊销驾照

11.07.2016  14:15

   首次“饮酒”扣证罚款

   再犯拘留罚款吊证

  6月20日20时56分,马某驾驶一辆云A牌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昆明市东川区凯通路魏氏酒楼门口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川区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现场对马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测试结论乙醇含量为38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车标准。

  随后通过违法记录系统查询到,马某曾于2015年8月28日18时05分,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东川区凯通北路大商汇门前路段,同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后被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由于马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醉酒驾驶营运车

   10年不得重新申领驾照

  7月2日21时44分,魏某驾驶一辆云F籍牌号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昆明市广福路与前卫西路交叉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现场查获。后经提取魏某血样送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魏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44 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因魏某所驾车辆为营运车辆,他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同时,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周54起酒驾案

   3人被拘54人驾照被吊销

  7月1日至7日一周内,昆明交警共查处了25121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行政拘留44人,吊销驾驶证68本。在其中办结的54起酒驾案中,有3人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拘留,约占拘留人数的0.07%;因酒驾被吊销驾驶证的有54人,约占吊销驾驶证总数的79.4%。

  据悉,在6月30日至7月7日期间,参加驾驶证记满12分学习的有149人,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达到43人,占学习总人数的28.9%,位列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