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部署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02.06.2015  11:05

      □ 通讯员 赵奇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公安机关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指示精神,5月21日,州公安局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公安机关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
      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了全州公安机关在立案工作环节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开展专项治理的具体措施。州公安局党委要求全州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全程督导检查,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作风,以敢于“碰硬较真”的精神,确保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县(市)公安局、局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州局总体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专项治理的目标和各阶段工作重点,以基层派出所和治安队、经侦队、刑警队为重点对象,加强督促检查,注意把握重点关键环节,强化数据台账资料收集,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州公安局对依法立案、如实立案以及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一是决不允许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二是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立案公开制度要落实到位;四是认真履行法定侦查职责;五是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六是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出现违反上述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明确对在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州局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一般、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市)公安局及公安派出所。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消防支队、森林公安局、机场公安分局、铁路派出所领导,督察支队全体民警以及“专项办”全体成员在州局主会场参会;全州12个县(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刑侦、督察工作的局领导、指挥中心以及刑侦、法制、治安、经侦、督察部门和派出所民警分别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