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落实简政放权决策部署优化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审批权限

15.12.2016  19:08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结合工作职能,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对集中在省级的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审批事项进行优化,将部分审批权限赋予州市财政部门履行,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明确放权事项。 涉及的融资担保行业管理相关审批事项,除“申请设立融资担保机构和变更业务范围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全部由州市财政部门履行审批职责,方便融资担保机构就近办理相关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要求州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履行审批职责,严格规范审批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审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 省财政厅按照“放管服”的有关要求,强化事后监管力度,采取实地检查、委托中介机构第三方核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州市财政部门履行审批职责的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确保相关审批事项放得了、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