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评选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08.06.2015  13: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国土资源部其他直属单位、机关各司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全面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曾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个人,近五年来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名额为150个,“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名额为80名。 

  评选表彰实行差额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宣传和正确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在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方面成效显著; 

  3.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纪律严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思想解放、勇于进取,廉政勤政、公道正派,执行力强; 

  5.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较强; 

  6.近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案件。 

   (二)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工作业绩显著,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5.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6.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公示、省级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 

  1.按照评选条件,被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拟推荐对象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查,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提出初审推荐对象,报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初审申报材料包括:省级推荐工作报告、拟推荐对象汇总表、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等。 

  3.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推荐对象后,反馈给各省级评选工作机构。省级评选工作机构在本省范围内对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各省级评选工作机构在省级范围内公示后,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5.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评选要求  

   1. 明确责任,逐级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管理局负责军队的推荐工作;国土资源部机关、直属单位和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的申报工作由国土资源部人事司负责,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的申报工作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 面向基层,面向一线。 评选工作要向基层单位和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岗位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及军队副师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作为推荐对象,县处级(军队团职)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学术、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对待。 

   3. 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要确保所推荐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对推荐对象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对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附件5)。 

   4. 严格程序,按时上报。 各省级评选机构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分配名额报送被推荐对象有关材料。 

  请各评选机构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于8月30日前将初审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按推荐顺序填写)、推荐对象简要事迹等初审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和光盘形式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于9月20日前将正式确定的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征求意见表(附件5)、公示材料原件等,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述材料用A4纸规格上报,一式5份。推荐的先进个人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所有上报材料(包括照片)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并请注明单位名称或姓名。上报材料要手续齐全,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反映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以上表格电子版可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www.mlr.gov.cn下载。 

   5. 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已授予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成立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人事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或单位的评选推荐和审核工作。各地区或单位于6月30日前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联系电话报送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一)国土资源部  

  联 系 人:于明慧  齐  亮   

  联系电话:010-66557966  010-66558524     

  传      真:010-665579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政编码:100812 

   (二)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以庄  陈先郡 

  联系电话:010-84233499    010-84233474 

  传      真:010-842334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 100013 

     

  附件:  1.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6.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2015年5月21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