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局联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城市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管理

24.04.2019  09:40

近日,云南省邮政管理局牵头,联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全省各级邮政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共同推进,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管理,解决末端服务车辆通行难、停靠难和作业难问题。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城市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管理是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可以有效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对提高邮政快递服务管理水平,完善配送服务体系,统筹交通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明确,按照“保证需求、分类管理、适度调控、合理调度、有序通行”的总体原则推进落实。一是规范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管理。实行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保险“三统一制度”,各级公安交管、道路运输和邮政管理部门协调建立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督促邮政快递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对末端服务车辆在安全保障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二是保障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停靠、作业便利。邮政快递车辆临时停靠的,按要求作业,有条件的设立专用停靠点,公安交管部门对已备案运输快件的汽车、货车在通行、停靠和作业方面给予通行便利,通过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化事故处理流程等方式给予支持。

意见》强调,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便利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有效解决邮政快递服务配送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邮政快递物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