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委办督办阳宗海"2·26"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工作

06.03.2017  17:35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对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324国道铝厂坡路段“2·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通知称,昆明市政府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组成事故调查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昆明市安委会审核同意后,以市安委会文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昆明市政府按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督办事项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昆明市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后,督办事项彩予以解除。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需要及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