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11.06.2015  18:29

 

当前,全省各地即将进入主汛期。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通过情景模拟等方法,对今年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及地震、洪涝、台风、干旱等主要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认为,今年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处于高风险水平,全年因灾损失可能比常年偏重。据省气象局《雨情水情旬报》反映,今年前期我省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多6﹪,个别州市出现风雹、洪涝灾害,因灾死亡12人。据省灾害防御协会预测,今年我省大部地区年降水总量为正常至略多,年平均气温为正常偏高,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属正常偏重年份,中强地震危险依然偏高,防灾抗灾救灾工作面临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省委书记李纪恒、省长陈豪、副省长张祖林等领导同志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加强值班,加强汛情震情的预警、统计、上传下达工作,确保指挥机制的高度顺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省减灾委下发通知,要求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州、市减灾委,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认真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进一步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主体责任,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形成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会商,按照《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汛情和震情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要把汛期可能多发的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风雹等灾害作为防范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避难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隐患排查。要抓紧修订完善各级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持续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特别要持续不断地加大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风雹及其他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四、提高应急物资资金保障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人员队伍建设

要做好应急资金和物资的准备,为灾害防御、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各类救援装备的维护,加强专业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要遵循防灾减灾救灾人才成长规律,紧紧围绕新形势发展需要,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人才能力素质为核心,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五、加强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尤其要妥善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重大灾情。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及时启动各类救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救援,要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及时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各类救灾资金,抓紧做好灾毁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修以及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