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03.09.2016  17:0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1日至3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视,并于4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转变职能不到位,简政放权有差距”的整改。一是研究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意见》;二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公开办事程序;三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取消下放了行政许可事项;四是整合审批事项,精减审批环节;五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六是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局机关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七是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办法和机制。

  2.关于“贯彻执行力不够强,落实上级整改要求不到位,有关领导因此被问责”的整改。一是认真总结反思了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到云南检查时发现两家危化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中敏锐性不强、执行力不到位的问题,从思想上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高履职执法的自觉性;二是坚决贯彻落实省监察厅关于对我局由于督促整改不力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处理决定;三是指定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安排专人督办,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对两家企业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严格跟踪督办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的整改。一是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二是制定《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三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四是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改;五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把跟踪问绩问廉问效、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落到实处。

  2.关于“纪检监察力量弱化”的整改。一是党组明确由纪检组长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业;二是将监察室负责的群众来信来访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职能调整到局办公室;三是从局内调动熟悉纪检工作的干部充实监察室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3.关于“执纪问责失之于软”的整改。严肃认真办理巡视反馈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践好“四种形态”,将“”和“”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中。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整改。一是梳理明确安全监管廉政风险点116个,形成《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目录》;二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全局干部职工向纪检组监察室作出廉政承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编制了权力流程图,建立风险点的公开透明控制流程;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制约。

  (三)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安全监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层层签订机关党建目标责任书;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是研究制定《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机关群团建设。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行政审批和执法中的权利寻租空间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功能;三是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约自由裁量权,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四是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五是起草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二)关于“缺乏对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制定《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监管的通知》,建立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管理规范;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对巨星公司进行严厉惩处,纳入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进行管理;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评价报告真实性、符合性审查;四是实行动态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三)关于“机关与下属单位存在利益关联”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行政许可初审工作和经费、车辆使用”的整改。一是暂停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审和继续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完成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财务审计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车辆管理。

  2.关于“省安全生产评价检测中心有关工作”的整改。一是规范管理省安全生产评价检测中心和安科公司;二是理顺中心和公司业务职能,督促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各项安全中介服务。

  (四)关于“有的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委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宣传教育中心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写出自查报告,全面进行整改;二是完善规范财务的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建立管控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存货管理;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五是解决长期债权债务问题,完成债权债务的会计处理工作。

   三、组织纪律方面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深化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三是建立健全并落实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谈心制度;四是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的督促办理。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行政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检查工作;三是组织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四是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

  (二)关于“班子个别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减弱”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重新研究调整了局领导分工,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专业特长、能力素质。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看齐意识;三是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局领导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机关环境。

  (三)关于“存在谋事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协调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办理2辆应急指挥特种专业技术车辆落户手续;二是做好应急救援车功能的调试工作,发挥“在线安监系统”效能;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谋划要实,理思路、定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和跟风现象。

  (四)关于“躲、推、拖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不想躲、不想推、不想拖”的思想基础;二是落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实行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项重点工作;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着力引导机关干部形成“严谨、务实、担当、协作”的安监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单位:云南省纪委驻省安监局纪检组

  联系电话:0871-683710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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