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选到吉祥车牌号被要求退回 车管所已致歉

25.12.2015  14:18

昨天,焦作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称,因为办事民警对我省淘汰黄标车的相关政策不熟悉、业务不精,才出现了这样的差错,目前,已对两名涉事人员作出了处罚。选到吉祥车牌号的2名车主已经可以正常使用新车牌号了。

【事件】两市民选了两个好车牌,却被要求退回重选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今年9月,焦作的庞先生到当地车管所为自己的新车上牌。当时,他通过“自选”的方式选到了“豫H66996”的牌号。

可是没过多久,焦作市车管所来电话说,发放号牌的时候弄错了,该车牌已经有车主在使用,要他变更车牌。庞先生查询后发现,这个号牌已经被注销了,所以就没有答应。

同是在9月,焦作的谢先生也遇到了相似的事。他通过“自选”方式选到了“豫H81888”。可上午选完号,下午就接到了车管所的电话,称系统正在升级改造,该车牌号原车主还在使用,要求谢先生退回车牌重新选号。

而且,焦作车管所还委托当地派出所和村干部轮番上门劝说,并给谢先生下发了《告知通知书》,要求他于11月17日前到车管所办理车牌变更手续,否则将强制变更。

接着,谢先生发现,这个车牌号被车管所给锁定了。

谢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盖有“焦作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公章的《告知通知书》,上面称谢先生在车管所非正常的工作时间、车驾管系统升级改造时选取了“豫H81888”车牌。

【解释】办事民警对我省注销黄标车业务不熟悉所致

记者了解到,2007年10月,省公安厅出台《河南省机动车自编自选号牌管理暂行规定》,机动车车主可自编自选自己喜欢的车辆号牌,以此消除机动车号牌暗箱操作问题。

省交警总队还严令:各地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指定、拍卖和预留,对违规操作的民警及相关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

昨天,焦作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此事发生后,省交警总队、焦作市公安局纪委、焦作市公安交警支队先后介入调查,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规定和原车主的车辆档案后发现,两个车牌的原属车辆都属于黄标车。

根据今年5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2015年河南省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今年全省要完成26.8775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并给各地市下达了淘汰目标任务。其中,焦作市需在今年淘汰5986辆黄标车。

按此方案,这两个车牌号的原属车辆已经不再具备继续使用“豫H66996”和“豫H81888”牌号的资格了,所以才对其车牌号进行了注销,注销后该车牌就自动进入“选号资源库”,所以焦作的庞先生和谢先生才能选到这两个车牌号。

那么,车管所为何要“追回”这两个车牌号呢?该负责人称,办理具体业务的民警对我省黄标车淘汰工作制度不熟悉、业务不精通,导致工作中出现了瑕疵和过错。按照规定,黄标车被注销后,原车主应当及时申请报废相关车辆,并拿着行驶证、车号牌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而原车主没照办,一直在继续使用该车牌。

根据规定,同一车牌号不能同时核发给两个以上的机动车所有人,所以才向庞先生和谢先生发出了《告知通知书》。

【结果】车管所已向市民道歉,两个车牌号可以正常使用

记者发现,此事在微博上传开后,有不少人怀疑车管所是不是在故意截留“吉祥号”。

对此,焦作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称,该所一直在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执行自选车牌号的相关规定,既然庞先生和谢先生都通过自选系统选到了吉祥车牌号,就证明没有人从中截留。

据介绍,目前,涉事的两名民警都已受到处罚,一个被调离了车管所,一个被取消了全年评先资格并调离原岗位。

该负责人称,已与这两个牌号的原属车主沟通好,要求其尽快把原车牌交过来,对方已表示同意。车管所已向庞先生和谢先生打电话道了歉,并做了解释工作。

昨天,车主谢先生称,车管所确实打电话道了歉,并告诉他车牌号可以正常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