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警专项整治“营转非”大客车首日查处违法行为40余起

06.08.2015  11:18

  被查处司机与执法人员狡辩

  交警专项整治“营转非”大客车

  8月5日,云南交警“打非治违”专项统一行动首日。云南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在昆石高速公路科技园路段和昆曲高速公路昆明北路段,查处“营转非”大客车进行旅游包车客运、货运车故意遮挡号牌、小型客车违反规定载货、未随着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违法行为40余起。

   【现场】

   查处违法行为40余起

  上午10时,4辆大客车被昆石高速交巡警拦停检查。客车车身上都喷涂有“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的字样,并且还公布有违法举报电话,但车上几乎都坐满了游客。

  一位游客告诉记者,他们是东北来的游客,在家乡报了旅行社的团,这辆客车是一大早到酒店去接他们的,计划要去石林游玩,应该就是旅行社给他们安排的。

  一辆客车前门位置,“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字样旁的自动门上,竟然还贴着“云南省星级旅游汽车”的两星级标志。

  执法现场交巡警部门联动了交通运输、安监、旅游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现场还查验了一份云南某旅行社“导游出团通知单”,确认大客车确实属于从事违法营运的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决定,要求涉事单位另调一辆具备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车转运游客、继续行程,现场扣留涉嫌“营转非”的违规客车,接受调查处理。

  集中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将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据悉,按照国家规定,“营转非”客车严禁外借、出租。10天针对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的专项统一行动将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游客,外出旅游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不要乘坐无运营许可标识的非营运车和私揽客源的个人车辆。另外,牢记“安全带就是生命带”,规范使用安全带。

   【部署】

   5次统一行动 严查5类严重交通违法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要求,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8月1日至9月27日,在全省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期间,全省交警将突出重点,源头管控,高频次、不间断开展五个波次的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即日起各地交警部门将陆续公布违法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1日至8月10日

   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

  据云南省交警总队宣传处民警介绍,自8月1日至8月10日是整治交通违法的第一阶段,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开展源头排查,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发现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在外运行的旅游客车未办理包车手续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等一律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