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交通违法1日起开始扣罚 多次被拍将累计处罚
上午9点16分17秒:一辆红色轿车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被后方公交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抓拍,而此时,公交车专用道外的2条社会车辆通道并无车辆,红色轿车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完全可以避免。
昨天,昆明市交警支队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教育期,已开始依法处罚被抓拍到的“四类”行为,而且被多次抓拍是要累加处罚的。
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自10月1日起,昆明市交警支队在原有科技管理手段基础上,采用高清电子监控设备和公交车行车记录仪对昆明市主城区道路上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和“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对车主或车辆管理人进行告知。
在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教育期内(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被抓拍到的“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只进行短信提醒,不处罚。截至10月30日,昆明交警共发出提示短信10万余条,其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数量最多。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四类”交通违法,这一次昆明交警将实施“累加处罚”制度,同一车辆驾驶员在不同路段被抓拍,相关违法行为将被累加进行处罚。
据交警支队宣传处民警刘云彪介绍,从10月1日开始抓拍“四类”违法行为以来,其中有车辆的违法行为在不同路段被多次被抓。按照相关规定,11月1日开始这些在不同路段被抓拍到的违法行为将被“累加处罚”,通俗地说,假如驾驶员行车过程中没有系安全带,并在不同路段留下了自己的“靓照”,那么每张照片的价值就是50元,接到交警的短信通知后需要合并“买单”。
★抓拍案例
不系安全带、打电话居多
凌晨2点36分38秒:在昆禄公路中发加油站对面的第二条车道,一辆中型货车上的男性驾驶员没系安全带,被清晰地抓拍。
上午11点22分32秒:在环湖东路与珥季路交叉口东向西方向,一辆长安轿车上的男子因不系安全带被抓拍。
上午10点49分42秒:在东绕城高速从科技园至洛羊北向南方向,一辆奥迪车上的男子手正手持电话被抓拍。
虽然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教育,但昨天还是有大量“四类”行为被抓拍到,由于这些记录还将进行审核,具体数量昨天还未能确定。但记者从交警支队科信化处随机选取的几个案例中发现,被抓拍到的行为都事实清楚。
★记者调查
哪些人
在开车打电话
昨天,记者在环城西路做了一个小调查,观察行驶车辆上驾驶员是否有“四类”违法行为。在100辆行驶的车上,记者统计到有3人未系安全带,有5人在手持电话拨打或接听。随后,记者对各种职业驾驶员进行了调查。
●网约车驾驶员李某:我们运送乘客时需要查看导航,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基本采用手机架放在仪表盘上,或者用吸铁石将手机挂在空调通风口上,只用眼睛看,很少手持电话。同时,手持电话带来安全隐患,乘客也可以投诉我们,对于妨碍驾驶安全的不良习惯,比如,抽烟、不系安全带、手持电话、刷微博、抢红包等,我们都不会犯,因为乘客在监督着我们。
●职员王女士:确实,每天都会有很多电话和工作微信,为了不错过每一个信息,我经常手持电话开车。目前已经使用手机标配的耳机,但感觉开车时将一个耳机一直塞在耳朵里有点不舒服,下一步准备开启蓝牙耳机、或者车上只有一个人时准备开启车载电话。开车手持电话这个陋习一定要改掉。
●中层干部段先生:我所领导的20多人的团队,每天有很多工作在微信或QQ上汇报,虽然电话不多,但一遇到红灯,我就会马上查看同事们在微信、QQ上的内容,常常在绿灯亮起时,被后方车辆按喇叭才慌慌忙忙启动车辆,这影响了通行效率,也应该改正。如果微信、QQ能开发出内容语音播报的功能,就不会耽误工作了。
●送水员肖先生:我平时骑摩托车送水,一次带10桶水左右,接线员会电话告诉我刚接到的要水电话,因此骑车也会手持接听电话。但这对于平衡性较差的摩托车来说,更加危险,我准备使用耳机来解决这个问题。
昨天,各种职业的驾驶员都对开车手持拨打接听电话的危害性有所认识。据试验数据,开车过程中,从手机铃声响起到接起电话最短时间1.6秒,这1.6秒,如果时速30公里,汽车就已经驶出13米;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以100公里时速前行,1.6秒就会驶出57米。在没有仔细注意到路况情况下,一旦发生前方车辆并道、减速等情况,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纠正开车手持拨打接听电话这个陋习,从设备上做好准备是第一步,比如,记得随身携带耳机并使用;使用手机架,拨打接听电话时采用免提;还有车载和蓝牙也可解决手持电话开车的问题。但是,很多驾驶员以上“硬件”都齐全,一旦听到手机铃声,就急不可待地拿起来接听,这个习惯一定要改正,上车时就将各种设备调整到最佳位置,拨打接听电话时就不会慌乱地手持电话。
昆明市交警支队宣传处介绍,每天抓拍到的“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还需经审核确认,上传后将在一周左右,将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书发送到车主手机。如果车主对抓拍到的违法行为有异议,还可向支队法制处提出复议。对于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这“四类”违法行为,请及时前往处理。(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黄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