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 昆明金星啤酒被罚2万

23.02.2016  10:07

    昨日,昆明市环保局通过官网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昆明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木块,昆明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对于违规行为,昆明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回应:由于天气原因和土地遗留问题,导致公司未按照搬迁计划于2015年底完成;富民新建项目预计2016年3月底4月中旬投料试生产,投料试生产后现工厂将停止运行。搬迁期间,公司生产过程中将做好燃料燃烧控制,做到达标排放。(云南信息报 记者李婧)

编辑: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