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关税调整方案出台:降低先进设备及日用品进口关税 磷酸等取消出口关税

08.01.2016  11:59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该方案已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总的体现了继续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适度扩大日用消费品降税范围;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鼓励进口、扩大消费的政策意图,在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中体现明显,调整后,2016年税则税目总数由8285个增加到8294个。

进口方面,有787类产品将享有比最惠国待遇还低的暂定税。如国内亟须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方面,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高速电力机车的牵引变流器、电视摄像机取像模块等部分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关税;日用消费品方面,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箱包、服装、围巾、毯子、真空保温杯、太阳镜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出口方面,也是以降税为主旋律,出口关税的调整涉及到250类产品,绝大部分为生产类原材料。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