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23.12.2015  22:49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二个部门2015年9月3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体群字[2015]155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2015年12月2日,云南省学习贯彻《意见》座谈会在省老年人体育中心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老体协主席晏友琼同志主持座谈会,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旅发委、省老龄办、省残联和省老体协相关领导参加,并就各自系统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十二部委意见积极发言。一致认为这份文件体现了在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重要性,作为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新的高度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民生等工作紧密结合。在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财政经费投入、整合多部门力量共同支持老年人体育活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格局。我省应结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14】34号)文件精神,细化措施,加强管理检查,确保落到实处,推进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与会各部门要将座谈会精神向主要领导汇报;二是各部门及其业务处室要认真履行好职责,支持好老年体育工作;三是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各部门“十三五”规划;四是由省体育局牵头联合12个部门转发《意见》;五是12个部门要在明年策划组织一项支持老年人体育的实事或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六是要在明年第四季度对《意见》和省“两办”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云南省体育局高度重视国家十二部门的《意见》,党组书记、局长河池康召集相关领导和处室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将文件精神融入到正在编制的《“十三五”云南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云南省要从政策层面结合省情加以贯彻,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的支持,发挥老年人体育这一热点,带动其他全民健身难点的作用,推进云南特色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