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

17.10.2017  18:06

10月17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省通报解读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

【图文实录】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发布会。(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田虎青: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为切实做好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我省就业创业政策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是新时期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和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文件。今天,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召开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新闻界的朋友们通报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有关情况和政策的主要内容。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先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宣程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云南省人社厅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欢迎大家光临!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石副厅长发布新闻;二是记者提问。

下面,请石副厅长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现场发布。(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石丽康:

各位领导,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发布会,感谢和欢迎记者朋友们出席。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榆坚同志的委托,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有关情况。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就业创业工作给予了许多关心和支持,新闻媒体更是给予了大量的报道,为云南加强就业创业服务,稳定就业局势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希望媒体朋友们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今天我发布两项内容,一是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具体情况,二是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主要内容。下面依次进行:

一、关于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具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相关精神,强力推进我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头活水,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近期出台了2个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文件:一是9月30日以省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二是以云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43号)。

(一)《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出台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于就业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始终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提出必须把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决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硬仗,稳住就业基本盘,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并对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面对当前经济社会新就业形态迅速发展中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示要求,认真研究学习了国务院28号文件,按照针对我省就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我省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省政府常务会同意,于9月30日正式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

发布会现场。(记者 赵嘉 摄影)

石丽康:

(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出台情况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发挥作用的大舞台。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对于输送基层急需紧缺人才、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经济增长新常态和就业总量压力、结构性矛盾持续存在的情况下,一方面,广大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仍面临人才匮乏的难题。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仍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为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符合我省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流得动”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中办发〔2016〕79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我省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经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于9月7日正式出台了《云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43号)。

二、关于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主要内容文件分为八个部分,共30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到2020年全省主要就业创业指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500万人次,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扶持自主创业4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发放小额创业贷款300亿元以上;高级技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10万人以上;去产能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实现“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

第二部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了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缓解重点困难地区就业压力等措施。一是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政策。对初创三年内的优秀小微企业主进行免费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二是为缓解重点困难地区就业压力,对藏区、贫困地区、沿边地区和资源枯竭地区,省级在分配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并由省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专门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行动。

第三部分,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提出了支持新兴业态企业发展的相关举措,明确制定支持劳动者通过新经济形态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一是明确提出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急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允许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打造新兴业态柔性监管环境。二是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规定在未经法定注册的新经济主体就业的劳动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提出要研究制定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办法,支持劳动者通过新经济形态实现多元化就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现场发布。(记者 赵嘉 摄影)

石丽康:

第四部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出了营造更优市场准入环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加大创业补贴资金支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农村创业的政策举措。一是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水平,扩大“贷免扶补”经办银行范围,扩大创业贷款扶持对象范围,贷款期限从2年延长至3年。二是将我省原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的“无偿资金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统一调整为“创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云南省创办具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创业补贴扶持。三是拓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自2017年起从当年征缴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对自主创业重点群体的创业扶持补助。四是继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省再建设认定40个县市区创业园,40个园区众创空间,20个校园创业平台。五是实施省级创业园区建设升级计划,从2018年起每年重点培育建设3个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并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资金。六是鼓励社会投资机构开办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且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最高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七是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农村创业,促进电商创业示范村建设,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600个“云岭电商创业村”。

第五部分,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出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稳妥安置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等政策措施。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适当放宽考录招聘条件。二是允许各地将见习对象范围从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并扩大就业见习补贴使用范围,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三是加大对生活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将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纳入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四是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家庭特别困难、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距离法定退休5年内的大龄人员、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允许各地适当延长安置时间。五是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对本省完全失去土地或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劳动力和在城镇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创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

第六部分,加强就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提出了加大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等政策措施。一是实施“技能强省行动计划”,增强技能人才对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建立实名制、信息化的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实现培训补贴的精准化、实名化使用。三是明确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第七部分,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提出了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化水平、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等政策措施。一是加快实现就业管理服务的全程信息化,推进实现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发放全程信息化管理。二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中国(昆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是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建立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第八部分,强化组织实施。主要从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狠抓政策落实、加强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明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财政预算。三是明确对出现严重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地区,可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

发布会现场。(记者 赵嘉 摄影)

石丽康:

(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五个部分,共20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就业优先战略,以服务基层事业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第二部分,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岗位。一是根据基层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职能与编制相匹配的要求,结合“放管服”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带来的职能调整,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二是研究制定符合县、乡机关工作特点的公务员考录测评办法,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工作。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四是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和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要,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政府新增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等事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五是认真实施“云南省人才扶贫行动计划”,支持省内院校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培养基层专业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建设。六是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托高原粮仓、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特色经济作物和开放农业6大建设重点,以创办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多种经营方式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七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对自愿入伍大学生实施奖励,落实预定兵工作机制,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八是继续实施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四个基层项目”)等基层服务项目,适度扩大项目规模。九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就业岗位。引导新兴业态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就业新模式、新形态。十是加快基层创业平台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入园创业,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为在“双创”平台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融资贷款、跟踪指导等“一站式”公共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现场发布。(记者 赵嘉 摄影)

石丽康:

第三部分,强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保障。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多层次、多元化培训和实训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实训)年度计划,全省每年组织不低于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二是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认真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三是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县以下单位工作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除国家执业准入制度对学历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职称系列外,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对论文、科研、外语、计算机应用等不作硬性要求,将基层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四是完善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代偿政策。毕业后3年内到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学费由省财政按规定实行代偿。继续落实国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扶贫开发等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安家补贴,具体条件和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确定。五是加强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迁移户口、就业权益等保障。

第四部分,畅通基层高校毕业生流动成长渠道。一是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渠道。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将在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进行锻炼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三是健全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质单位间合理流动。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纳入政府就业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强化教育引导。教育部门及高校要强化对在校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切实转变择业观念,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广泛宣传报道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光临和支持,谢谢!


田虎青:

谢谢石副厅长的发布。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

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的范围包含哪些?谢谢。

石丽康: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发挥作用的大舞台。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就业率稳中向好,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经济增长新常态和就业总量压力、结构性矛盾持续存在的情况下,一方面,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发展仍面临人才匮乏的难题。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仍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文件的出台,对于转变高校毕业生择业观念、整体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对于输送基层急需紧缺人才、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文件中所指的基层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从地区看,重点指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单位性质看,主要包括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军入伍、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社会组织、中小微企业;从行业看,重点指扶贫攻坚、农业等领域;同时,既包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等就业形态,也包括志愿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谢谢。

都市时报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都市时报:

刚才听您介绍了整个促进就业创业的基本情况,请问现在省人社厅有没有对全省新就业形态的统计情况?比如说新就业形态大概包括哪些内容?现在有多少人在从事这方面的就业工作?

另外,近一两年来高校毕业生兴起一种新的就业方式,叫做慢就业,即就业时存在一个间隔年或者说毕业之后不急于找工作,对慢就业这部分的学生有没有促进的政策,或者说鼓励他们创业?

在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的政策里,提到将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中国昆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想了解这个产业园现在的进展情况是怎么样的?

谢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石丽康:

传统的就业一般是指某一个人相对固定在一个单位有定期的上班时间,并以合法为前提的就业方式。新业态是对应于传统的就业业态,比如说互联网就业、平台就业(淘宝、天猫、网店)或者通过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等形态的就业形态,传统业态不能够囊括的部分,大概归纳为新业态。

到目前为止在新业态领域到底有多少人就业,我们还没有一个具体的统计数据,因为它属于就业形态下的一种新形势,下一步我们将注重这块工作的统筹和对这方面情况的分析。

我们所掌握的新业态下的就业,一般是通过没有固定时间、没有固定地点的新业态形式,如果参加了社会保险,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数据库提供出来。据教育部门统计,每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群体当中大概有30%的人属于灵活就业,比如说今年有18.9万高校毕业生,其中毕业生中有20-30%是灵活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基础数据的统计,新业态的跟踪,掌握新业态群体的数量,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关于高校毕业生慢就业的问题,这是现在的一种就业现象,我们不提倡慢就业行为,毕业生毕业后应该尽早尽快地实现就业,先就业后择业再发展。如果慢就业的时间太长,可能就会形成蚁族,这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同时,人社部门、就业部门也要关注慢就业的这种现象。对于慢就业的群体,我们和教育部门有很好的合作,在就业工作职责分工方面,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整个就业工作的统筹。高校通过就业培训,就业创业意识培训等方式促进就业,校内由教育部门和高校负责,校外由人社部门负责。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我们有一个很好的对接机制。高校毕业生在7月30日离校时有一个离校就业率,到9月30日有一个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到年终12月30日有一个年终就业率。每年7月30日,毕业生在离校就业时,高校和就业部门就会把未就业的学生基本信息移交给公共服务就业机构,按照系统要求把所有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信息录入公共就业服务的系统,然后开展有针对性地公共就业服务。

产业园建设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的一个具体举措,目前正在和昆明市一起研究产业园的规划建设。

谢谢。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新华社:

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社会很关注,请问云南省在引导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流得动”这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宣程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 宣程:

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仍然是我省就业创业促进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今年我省省内高校毕业生的毕业人数又继续创了新高,达到18.9万人,尽管前几年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我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但面对今年的新情况,我们不可以掉以轻心。面对这个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刚刚的发布中介绍了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的文件,构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除了刚才介绍的省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里有专门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内容,还有《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43号)文件,除此以外,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在今年以来还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比如说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办法和措施》,整个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共同形成合力,保障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

您刚才提的这个问题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如何“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流得动”,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我们在研究制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文件的时候,始终围绕这四个方面的要求,在调研过程当中也是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围绕这四方面有什么政策性的潜力可挖,有些什么措施可以采取,我大概简要介绍一下。

首先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基层?基层是指县及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一些从事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的一些中介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企业,也包括应征入伍,还有政府组织的各类基层项目。“四个基层项目”文件里的定义都是所谓的基层。

怎么样“下得去”?现在编制资源非常缺乏,整个新增编制资源为了适应形势的要求,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的要求,同时也为了适应近年来政府职能“放管服”基层执法的要求,全部向基层下沉。总体来说,编制资源紧张,全部向基层倾斜,但在市级的基础上基本上不增加。

第二,到基层去有一些非常好的条件,包括工资倾斜、提前定级、职称晋升等等,这些都是“如何下得去”的条件。到基层去创业以及从事扶贫工作,或者四个基层项目、应征入伍等等,这些都是怎么样解决通道的问题,文件里都有新的措施。

怎么样“干得好”,在培训方面、激励方面,在文件里都有比较多的政策措施。

怎么样“留得住”,比如说工资待遇的倾斜,技术职称条件方面的放宽等等,是怎么安心留得住的问题。

怎么样“流得动”,更主要的是成长型的流动,文件里规定了,比如说市级以上机关将来进人原则上绝大部分要拿出从机关遴选,也就是说高校毕业生离开学校出来以后,直接进入市级以上机关和市级以上事业单位,除非有特殊的技能要求,比如说外语、保密等等特殊要求,一般市级以上机关不直接面向社会招考,大量从基层进行遴选,新的高校毕业生先到基层,然后市级以上机关进人再从基层进行遴选,这样形成了到基层高校毕业生将来有一个很好的成长通道。

春城晚报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春城晚报:

我想请问各位领导提到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创新高,总体来讲从人社部门的统计来看,今年全省就业数据是怎样的?根据学生的就业来讲,就业选择呈现出怎样的特点?

第二,刚才提到基层要新增编制资源,在目前的基础上大概会形成百分之多少?

谢谢。

石丽康:

今年高校毕业生达到了18.9万,创历史性新高,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到9月30日根据教育厅提供的数据,现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是90.1%,对今年总体目标的要求是不低于去年的水平,去年高校毕业生的年终就业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今年要确保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不降低。

现在高校毕业生非常欣喜地看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识和就业取向也发生了一些细微或者说重大的变化,细微当中有重大的变化。所谓的细微变化就是大家过去热衷于公务员,当然现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就业仍然是高校毕业生主要的一个考虑。但我说的细微之处在于这方面目前有所降温。

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新业态就业的人群、范围在不断的增加。近三年来,通过创业帮扶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来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已经从过去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向更宽的领域和更宽的渠道拓展。

第二,高校毕业生就业从自我定位上应该说较过去更加务实、更加接地气,过去好多人认为毕业以后必须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到国企、当一个白领,现在不是了,现在对于薪金的要求、就业的趋势、就业的期望值,应该说比较接近市场化的要求,这是择业观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另外广大毕业生近几年来在就业上所体现的责任意识和社会意识大大增强,这么多年来教育部门加强教育改革,加大学生对党的知识和爱国主义的教育,现在有很多高校毕业生主动提出到基层、到贫困地区去就业,先就业、再择业、再发展这种意识已经有很好的转变。

另外关于编制的问题,文件里现在所说的编制问题向基层倾斜,不是说要新增多少编制,而是在编制总控的前提下,编制管理部门通过编制资源的调整后能够发掘有效的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

云南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

请问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谢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宣程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宣程:

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有很多变化,2002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初步形成,2005年、2012年、2015年又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时隔两年又迎来新一轮的就业创业政策出台,每一个政策都进行了不断的优化、完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分为八个部分,共30条,大概有这几方面的特点,我重点介绍关于重点群体就业和促进创业这两方面有什么新的变化。

首先重点群体这个概念范围有变化,当前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里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来确定重点群体,一些重点群体是客观存在的,如高校毕业生、脱贫攻坚中的农村贫困劳动力,还有一些是主动改革形成的特殊现象,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去煤炭去钢铁去产能,对一部分职工需要进行妥善的安置。有一些是城乡里长期形成的比较弱势的群体,比如说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等,这是避不开的,任何时候都有。

当前关注的重点群体,一个是高校毕业生,第二是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第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第四是其他贫困就业人员。第五是退役军人。

关于重点群体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高校毕业生不重复讲了,前面已经介绍过,具体的政策都很多, 比如说见习对象范围的扩大,就业创业补贴,补贴范围对象进一步扩大。

关于其他重点群体,比如说煤炭钢铁行业一些过剩职工,前不久有专门的文件,我们也在这里进行过专门的新闻发布,也进行了介绍,我在这里不重复讲了。

其他重点就业困难人员为了实现更加公平的社会,这方面的政策有了一些新突破,比如说大家比较关心的公益性岗位问题,过去规定公益性岗位最多是三年或者直接进入公益性岗位已经距法定退休五年内的。但在这些年的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三年后有些更困难了,年龄更大了,劳动禀赋并没有增加多少,参与市场竞争的可能性也很小,针对这个情况制定新的政策,对这种情况再实行新一轮公益岗位的安置,时间还可以达到5年,尤其是长期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的人员。

其他方面,比如说为了建立城乡平等公平的就业制度,门槛更低了,将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到城镇就业创业登记制度体系中,一旦登记,一系列公共优惠就业措施都可以享受。这都是一些新的变化。

在创业方面最值得说的是我省长期以来做得比较好的贷免扶补这项工作,比如说新举措里,年限的延长,经办银行范围的扩大等等,这些是贷款方面的政策变化。

在创业补贴、创业帮扶方面,将过去针对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重点群体创业额度比较小、比较散的企业补贴整合起来,比如说网店补贴、房租补贴等,整合为创业补贴,具体标准现在还没有定,省政府责成财政厅和人社厅研究具体的标准,相信这个标准会比过去的标准好一些、更高一些、更优惠一些。

在创业园区建设方面,2015年到2017年实行了第一轮公共创业园区建设的计划,2018年到2020 年要实行第二轮新的创业园区计划,而且这个园区计划在实施过程经验的基础上又有一些新变化,资助的额度会有较大部分的提升,园区的数量会相对控制一些,遍地开花效果也不是十分理想,园区数量相对集中一点,但补贴标准会更高一些,特别是对一些具有示范性的基地要给予大额补贴,500万元我们称为大额补贴。

刚才已经介绍到支持农村淘宝等等各方面的政策,这些都是扶持创业政策方面的新举措,过去都没有。


田虎青:

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踊跃提问,也感谢石丽康副厅长、宣程处长的精彩回答。刚才石丽康副厅长对我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权威解读,今天的发布内容非常详实、详细量很大、亮点很多,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各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传播群体所关注的重点信息、舆论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和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解读好省委省政府最近出台的这两个重要文件,使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掌握文件的精神和相关内容,助推开创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朝着政策更加优惠、服务更加精准、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的方向迈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将达2万亿
     人社部近日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