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激“维护路权”当警惕

22.03.2016  20:05

    每个人心中都停着一辆“比亚迪”,它究竟什么时候会狂飙而出,既取决于个人的控制力和对法律底线的坚守,也取决于外部环境。公力不彰,则私力兴起,由“比亚迪该不该撞大众”引发的舆论喧嚣,既是对规则意识的一次反思,也是对执法环境的一种提醒。

    连日来,关于比亚迪该不该撞大众的话题引爆网络。事件发生在今年3月5日,广东东莞一辆大众轿车强制变道,被紧随其后的一辆比亚迪车撞翻滑行30余米。交警认定大众轿车因违法变道负全责。该事件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瞬间引发广泛争议。视频资料显示,比亚迪车主此前有两次加速阻止大众车并线,并疑似故意撞翻大众车。昨日,比亚迪车主出镜称:撞他是维护路权。(3月21日《央视》)

    仅从事故本身看,其实并没有多少可以探讨的空间和价值。警方的责任认定,已然说明了一切。让此事升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比亚迪车主唐先生事后的一番言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唐先生称:“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已撞过7辆车,全是完胜,没有输过一次”,对于撞大众车的行为,他更是直言,“只是在维护路权”。

    所谓“撞过7辆车”已被警方证明并不属实,但“只是在维护路权”显然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一起原本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由此从一个谁对谁错的简单事实判断,上升为一种关乎正义的价值判断。“撞翻违法变道车”在法律上不用承担责任,但在道德层面是否具有正当性?私家车主能否以“路权维护者”自居,并以个人名义对交通违法者做出惩罚?或者说,只要站在错误的对立面,就一定代表着正确?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稍有理性的人都能看出,“撞翻违法变道车”本质上就是一种“以暴制暴”的行为,这种私力救济,不仅无关维护路权,反而会因为引发交通事故而危及交通安全以及他人的生命,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被鼓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比亚迪车主故意撞翻大众车,此事并非没有再度发生反转的可能性。

    然而道理归道理,民意却又是另一番呈现。某门户网站的一项调查显示,有60%的网友支持“撞翻变道车是维护路权”的说法,而高达92%的网友有过类似被变道车干扰的经历。这一方面说明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到了让人不堪忍受的地步,另一方面则表明,由于对公力救济的不了解、不信任,私力似乎成了唯一可行的解决方案。这一幕,曾在“成都男车主暴打女司机”事件中已经上演过一回。支持当然不意味行动,毕竟类似事件只是极端个案,但这种舆论场中弥漫的暴力情绪,依然折射出一种深深的无奈。

    每个人心中都停着一辆“比亚迪”,它究竟什么时候会狂飙而出,既取决于个人的控制力和对法律底线的坚守,也取决于外部环境。现实而言,虽然我们已是汽车大国,但依然没有建立起最起码的“汽车文明”。诸如强行变道等公众所深恶痛绝的行为,则普遍存在着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公力不彰,则私力兴起,由“比亚迪该不该撞大众”引发的舆论喧嚣,既是对规则意识的一次反思,也是对执法环境的一种提醒。(春城晚报 评论员吴龙贵)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