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11.11.2017  02:29

云南 省商务厅关于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 专项资金 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为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提升总体服务能力,根据《商务部关于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17]314号)和省政府对《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使用计划的请示》的批复、《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项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开发区处反映。
        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主要用于支持边境合作区和跨境合作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相关区域合作、投资贸易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17年11月10日—11月16日(7天)

联系方式:云南省商务厅开发区处    0871-63210515

附件: 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云南省商务厅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