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多措施强化辐射环境监管 2017年立案查处辐射类违法案件29件

13.12.2017  16:47

本报记者蒋朝晖昭通报道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昭通市环保局获悉,昭通准确研判核与辐射技术利用飞速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同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提质增效。2015年至今,昭通市未发生一起辐射安全事故。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昭通市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发生了较大变化,电磁辐射项目日益增多,核与辐射技术利用更加广泛。目前,全市共建成运行无线通信基站17166个,110kV及以上等级输变电项目44个;全市有6家放射源使用单位,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共计188家。

在辐射源分布范围广、涉及人口多、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大的情况下,昭通市于2016年3月正式成立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核定事业编制12人全部充实到位。2017年10月,昭通市辐射环境监督站通过云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审,可进行电磁辐射、电离辐射和噪声领域的检测工作,成为全省16个州(市)中编制最多、检测项目最多、拥有专业辐射监测监察队伍的辐射环境监督站。

同时,昭通市稳步推进辐射类项目行政审批,2016年2月至今共计完成辐射类环评项目审批19个;积极开展放射源收贮,协调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收贮了全市废弃或闲置放射源33枚;大力推进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检查,2017年已完成34家次辐射单位的换证、变更、延续和注销工作;严厉查处违法案件,2017年全市辐射类违法案件共立案29件,现办结29件,共处罚款55.38万元,同比增长10倍。

据了解,昭通市对放射源使用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对核技术利用单位一年检查两次,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在开展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期间,依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内容、时间进度等要求,组织安排全市11县(区)执法人员和昭通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对涉源单位的放射源基本情况、法规标准执行、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安保和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检查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有效保障了全市的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