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停车位上14辆车被砸"追踪 谁赔偿车主很焦心

25.08.2015  10:07

还未开走维修的被砍车辆

14辆停在昆明市西苑浦路国资停车位上的私家车被砸,虽然多名目击者看到是被几名手持长刀的男子恶意打砸,但由于还没有抓到嫌疑人,这些被打砸车辆究竟该谁赔付,是车主们最焦心的事情。截至昨天,除一辆大众轿车的车主出差在外,未将车辆开走维修,其余的13辆车已被车主送去维修。该路段管理员马先生告诉记者,此次事件预计维修费将超过10万元。这笔巨额资金,收费员肯定是赔不出来,只能寄希望于警方早日破案,抓到打砸车辆的嫌疑人。

被打收费员不敢再回来了

昨天下午,小雨淅淅沥沥,在前天凌晨发生国资停车位车辆被打砸的现场,事发停车位上还遗留着不少玻璃碴子,另外还有一辆左侧前后车窗和后挡风玻璃都砍坏的大众轿车还未驶离现场。因为玻璃已经损坏,又遇下雨,收费员拿来车罩将其罩住。马先生表示,这辆车也是月票车,车主已经联系上了,但因在外地出差,车主表示会让其家属前来处理。

一名收费员举着伞,迎着小雨指挥着前来停车的车辆。这位中年收费员姓王,昨天被临时调来负责该路段,而此前该路段的收费员小马,则在前天的事件中被打伤,还在医院输液。

好了怕也不敢来了。”马先生是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他说自己负责管理该路段。22日晚10点半和23日凌晨1点半,他两次接到收费员小马打来的电话,小马先是称被打,后又说停车位上的车辆被砸。23日凌晨1点40分他赶到现场,并将自己的私家车停在有“嫌疑”的黑色桑塔纳后,试图将“证据”留下。马先生说,小马是曲靖会泽县人,三四个月前才来到这里负责守车,平日性格比较内向,不是惹事的人。被打后,又被持刀砍砸车辆的景象吓到,等养好伤后也不会回来了。

收费员只负责国资黄线内区域

在事发路段,道路两侧都是标有国资停车的车位。但记者发现,黄线内车位并未停满,但紧靠甲壳城市一侧的国资车位旁,六七辆私家车停在机动车道上,整整占了一个车道。正因为这些车辆,堵塞了进入国资车位的车辆,收费员必须小心翼翼地指挥着来停车者。

我管不了他们,只能看好线内的车。”收费员王师傅说,这些停在国资车位外的车,确实影响到了他们,但因为自己没有管理权,也只有当看不见。

马先生说,这些停在机动车道上的车,都是甲壳城市一楼商铺的车。由于距商铺很近,这些车主将车停在国资停车位外,看到交警来了,就立即冲出来,将车移走,如果交警不来,这些车一停就是一整天。虽然他们也和商铺老板协商过,并愿意降低包月停车的费用,但并没有什么效果。毕竟国资停车位黄线以外的“世界”,不是他们能管的。

希望警方早日破案由肇事方赔偿

14辆被砍砸的私家车均伤得不轻,“其中一辆咖啡色大众凌渡,是刚买不到一个月的新车,车窗和挡风玻璃被砸,连带车框和车顶变了形,仅这一辆车维修费就在3万元左右。”马先生说,初步估计这些车的维修费超过10万元。

马先生说,国资停车位是提供一个停车的位置,停车期间出现刮碰,收费员会第一时间拦住肇事者,并通知车主来协商解决,而赔偿一般也是由肇事方来承担,收费员只起到了看管、传达,证人的作用。但如果不幸,没有看到被何人刮擦,那么管理员就必须负责赔偿了。针对此次的恶意打砸,马先生说这笔巨额的赔偿款,他们只能依赖警方早日破案,由肇事方来承担。

声音

车主:

总得有人来赔偿

等警方找到肇事者,由肇事者来赔偿。”对于国资停车位管理方的态度,车主李女士表示很担心。李女士说,管理方只让他们将车送去维修,维修后再处理。但万一警方没有抓到肇事者,或者肇事者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李女士说,由于甲壳城市的车位不够,她才在小区外的国资停车位上以每月300元的价格包月停车,而如今出了事,竟然没个说法。

虽然她已经报了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表示她没有买玻璃险,所以不在赔偿范围。而根据她的车价,预计花6000元才能换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

警方:

已请黑色桑塔纳车主协助调查

昨天,记者从西山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梁源派出所已将14辆被砸车辆的损坏情况做了登记,同时也调取了事发当晚现场的监控视频做进一步的调查。昨天上午,作为案发当晚砸车事件前曾与国资车位收费员发生纠纷的一方,黑色桑塔纳车主也被请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律师:

车主有权要求国资停车赔偿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说,侵权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因造成车主损失较大,涉嫌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按照《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该人应依法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如该人无能力赔偿或迟迟没有找到,如车主购买了相关车辆保险,在保险范围内,可通过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另外,针对国资停车方是否应该赔偿的问题,孙文杰认为,一是车主与划伤车辆的侵权人之间形成的侵权关系;二是车主与国资停车公司之间形成的有偿保管合同关系。因国资停车公司对涉案车辆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车主有权要求国资停车予以赔偿,在国资停车赔偿后,可依法向划伤涉案汽车的实际侵权人索赔。

春城晚报 记者 何瑾 文 翟剑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