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难之际遇贵人?轻信他人被骗40万!

28.01.2016  11:51

近日,生意人李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原以为“雪中送炭”的老友竟成了“落井下石”的豺狼,自己急需的300万元的贷款不仅没有着落,反被骗走了40万元巨款!

 

危难之时老友“伸援手” 

 

李某在生意场上打拼多年,近期因经营的工厂缺乏资金周转,生产一度处于停滞状态。李某心急如焚,打算向银行寻求300万元的贷款,但因工厂规模较小,抵押条件不够,李某跑了几家银行均无功而返……去年9月的一天,李某到朋友家中串门,偶遇多年未见的老友吴某。闲聊中,李某谈及自己资金周转困难一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吴某当即表示,可以通过其朋友张某的公司作担保,帮李某从某“金融公司”贷款300万元,同时表示:这忙也不能白帮,事成之后要收取10万元的“好处费”,并缴纳30万元的“贷款保证金”。病急乱求医的李某仿佛见到了一线曙光,心中对这位老友甚是感激,并当场答应了吴某提出的条件。 

 

300万“到帐”须付30万“贷款保证金

 

为使贷款赶快到位,2015年10月26日,李某经多方筹措,将10万元“好处费”交给吴某,并催促吴某抓紧帮忙办理贷款,谁料左盼右盼,说好的贷款却一直杳无音讯,急需用钱的李某像热火锅上的蚂蚁,天天催促吴某。12月一个周末的晚上,李某接到吴某转发的一条“贷款300万已到吴某账上”的银行提示短信,同时,吴某打来电话邀约李某次日一起去见朋友张某的妻子小花(化名),共同商议贷款一事。这一夜,李某欣喜若狂,几个月来头一次睡了个安稳觉。次日中午,李某在吴某的引见下如约与小花见面,小花表示300万元贷款已经到帐,只要李某签字并当即缴纳30万元的“贷款保证金”就可以放款给李某。想到自己盼望已久的贷款即将到手,李某未加深思便将自己东拼西凑筹措的30万元现款通过银行转帐转给吴某。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李某天天催问吴某放款一事,而吴某却以各种理由一再拖延。渐渐地,李某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赶紧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报案。

 

警方缜密侦查    揭开老友真面目 

 

接到报案后,红塔警方经初步调查发现,吴某帐上并没有其所说300万元贷款,但李某确实又收到过吴某转发的300万元到帐的银行短信,这是怎么回事?

 

经进一步调查,原来,吴某根本就没有“张某”这个朋友,也从未在某“金融公司”办理过任何贷款……在确定吴某的诈骗嫌疑后,警方于近日在红塔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女,48岁)。经查,嫌疑人吴某这几年因做生意亏本欠下巨额外债,就在其想方设法找钱还债的时候,偶遇李某并得知他想贷款一事,于是吴某灵机一动,抓住李某急需贷款的心态策划了这场骗局。在收取了李某10万元“好处费”后,经不起李某的多次催促,吴某情急之下便把自己以前收到的一条银行贷款到账的提示短信改编成“贷款300万元已到账”的短信转发给李某。一不做二不休,之后吴某又叫来自己的一个朋友冒充“小花”与李某见面,又“”了李某30万元……而李某先后转给吴某的40万元钱已被她全部用来偿还自己的债务。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追赃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警方提示:个人或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难免会遇到资金困乏的窘境,而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周转”的心理趁机实施诈骗,除了本文中提到的“熟人诈骗”外,常见的还有不法分子通过贷款短信、贷款网站、街头小广告等方式,散布低息、快捷、零担保贷款等虚假信息,以“借贷人先行支付利息、手续费等费用,才能给付贷款”为由实施诈骗。因此,广大群众和企业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求贷款,切莫因“急需资金”而铤而走险,通过不正规途径贷款,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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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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