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工作总结会议召开11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濒危名单”(转自住建部网站)

17.12.2015  01:4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有关要求,全面总结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工作,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在四川成都召开了全国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工作总结会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风景名胜区要全面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确定的“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16字方针;要站在中央关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风景名胜区事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风景名胜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年结束了为期4年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工作。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情况,交流了保护管理工作经验。根据检查和整改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责令89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整改,并决定将吉林仙景台等11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列入“濒危名单”。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加大督察和曝光力度,宣传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风景名胜区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和良好的氛围,使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25处、省级风景名胜区737处。风景名胜区不仅是实现中华文明传承、拉动旅游经济、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更是业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