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启用 连续多年不出险投保人享保费优惠

06.06.2016  19:17

日前从省委宣传部和云南保监局联合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我省作为第三批实施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的18个省市之一,已于近日正式启用了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据了解,新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对保险金额的确定更加合理。保额按投保时车辆实际价值确定,这也是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二是车损险索赔方式更加明确,包括直接向责任方索赔、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以及向自己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并交由他们向责任方追偿3种方式。三是保障范围也更加广泛,例如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以在三责险项下赔付,车辆在未上牌情况下发生的保险事故可以获得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可获得赔偿,投保了专项附加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绝对免赔等。

此外,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新费率方案将与风险更加匹配: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测算的基准纯风险保费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车型定价方式,不同风险的车型对应不同的基准纯风险保费,保费与随车因素密切相关。同时,基准纯风险保费还会根据出险频度、维修成本波动、人伤赔偿标准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费率调整系数方面,随人因素得以强化,使保费更加“贴近”风险,连续多年不出险的客户将有不同程度的折扣,得到更大的优惠,而出险次数多的客户投保时需支付较高的保费。

云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正根据《云南省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现场验收方案》,按照“完成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对各财产保险公司逐一开展现场验收,验收工作于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全行业于6月3日正式实施商业车险新旧产品切换工作。在新产品上线后,还将持续开展对市场运行异动数据、消费者咨询投诉热点、社会舆情关注焦点的监测分析,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确保改革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车主。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