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车改办肯定我省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工作

14.11.2016  13:32

 

            2015年8月以来,省财政厅扎实做好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工作。2016年10月21日,中央车改办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第19期)上,从三个方面肯定了我省的工作:

      一是加快建设执法执勤用车平台。云南省财政部门从信息化入手推动执法执勤部门车辆平台建设,牵头开发“执法执勤用车信息化平台”,将各执法执勤部门车辆统一纳入平台进行管理。这项工作做得很好,走在全国前列,值得各省借鉴。

      二是执法执勤用车倾斜基层一线。云南省压缩调剂省市两级各10%的执法执勤车辆充实到基层边境县、藏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做法值得肯定。

        三是建立执法执勤用车长效机制。云南省、辽宁省和四川省省级机关保留用车已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可以说,推广“两化”是从制度上巩固改革成果的必要措施,是“真刀真枪”搞车改的“试金石”,是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建立的关键。从实践来看,实施“两化”的地方政府,真正在人民群众面前树立了“改革信用”,也从根本上杜绝了公车改革“翻烧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