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路政全国首推农村公路联动协管机制

23.10.2014  19:58

  

  

 

  刘霁公路。供图

  

 

  协管员巡查道路。刘林杰/摄

  昆明信息港 记者徐婷 刘林杰 2014年10月15日,保山,晴。车辆从保山隆阳区板桥出发,沿着干净的刘霁公路缓缓地绕山而行前行,开往水寨霁虹桥。阳光从道路两旁树木穿透出来,打在车窗上。

  “你无法想象这条路曾经飞沙走石、尘土飞扬。”同行的保山市路政工作人员感慨地说,这是隆阳区新建成的最后一条通乡油路,今年4月30日才建成完工的新路,由于之前管理不到位,通车1个月后,这条农村公路砂石料泼洒、污染、超重损害公路的现象十分严重,这条被村民称为“幸福路”的刘霁公路差点就“千疮百孔”了。

  然而,这样的状况在云南,并不是仅仅刘霁公路才存在,很多农村公路都曾经存在“一年修、两年烂、三年断”的现象。

  如果说国、省道干线公路是全国的交通大动脉,那么农村公路就是毛细血管,沟通着城市和乡村,连接着产品和市场,直接服务于农业和广大农民群众。农村公路是整个公路网的基础,是农村最主要的基础设施。近年来,中央提出对农村“三农”问题的解决意见,公路成为最基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作重要批示,指出要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政策,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云南省地处高原山区,公路交通对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意义重大。云南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历来重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以来,云南省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724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5.1万公里,农村公路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但是,小康之路“管好、护好”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重建轻养的现象比较突出。

  “云南省公路总里程22.29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达18.9万公里,占84.8%。”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总队长陈跃介绍,在云南农村公路被随意侵占、路面路基遭人为破坏的现象得不到及时发现,也无法当场制止,很多路段提前损毁,很多农村公路“泥泞不堪、晴通雨阻”的情况普遍存在。农村公路的管理保护及资金投入跟不上公路建设的发展速度,造成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滞后和管理缺位等问题,建成的农村公路设施亟需加强管理保护。

  据了解,2013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刘一平连续两次召开厅务会专门研究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问题,并在2014年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上要求“研究出台指导意见,指导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云南省公路路政总队工作人员表示:“研究建立一套适宜云南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系迫在眉睫。”

  为了切实维护好“农村公路”这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好畅通,破解当前农村公路管护面临的各种难题,经过充分的调研准备,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研究构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系的新方法,力争在路政联动协管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在全省范围内选定了昆明晋宁、曲靖罗平、保山市3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推行农村公路联动协管机制,开始探索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新路径,探索如何管理好农村公路,探索如何结合把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相结合,达到有路必管、依法治路、依法管路。

  4万余公里村道处于管理“真空” 长期失管

  “云南省的农村公路存在管护体系相对滞后,法律法规对于农村公路适用性不强,人力资源匮乏,路产路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工作经费无保障等多方面的问题。”云南省路政总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3年云南省1367个乡镇有1312个通沥青(水泥)路,通畅率达96%;14015个建制村有13874个通公路,通达率达99%,有6587个建制村通硬化路,通畅率达47%。云南省实行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的路政管理模式,国省干线垂直管理,现行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管理体系,缺少乡镇和村的监管环节。《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除了在公路行政等级划分上对村道界定处于空白外,设定的禁止条款、行政措施、处罚幅度均以满足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管理为蓝本,没有考虑到农村公路在地理环境、使用人群、民风民俗等方面的特殊性。此外,农村公路服务对象主要是贫困群体,修路征地大多采用无偿方式,确权建档困难,路政执法在农村公路上实际操作性不强。

  在历经“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管养资金被全额拨付到养护部门,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经费来源渠道被堵死。许多地方靠非税收入预算给予弥补,不仅容易扭曲执法行为还加剧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等系列问题。 云南省路政总队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路政员配备应达8400人左右,而目前现有农村公路路政人员1214名,仅为配备标准的15%,平均每人要监管159公里。路政机构以现有力量监管县、乡公路已经是捉襟见肘、目不暇及,云南省4万余公里村道基本处于管理“真空”,长期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