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十九大·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跨越奋进】 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24.09.2017  08:46

记者 王永刚 胡晓蓉

云南网讯 绿水青山,铺展七彩云南绚丽多姿的诗画图卷。

绿色交响,奏启红土高原永续发展的时代华章。

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一定要世世代代保护好”。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两年多来,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狠抓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努力把云南打造成为祖国南疆的美丽花园。

生态底色绘就美好发展蓝图

当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稀缺的公共产品和资源时,云南依然生态良好,自信与幸福刷爆“朋友圈”。

大自然赐予的禀赋让云南人有这个自信,同时促使人们深思,如何珍惜这良好的生态,让这份获得感和幸福感更为持久?

以坚定的决心、先进的理念、明晰的规划、高效的举措,让彩云之南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响亮的回答之后,是切实的行动和有效的推动。几年来,从顶层设计到全面部署,从最严格制度到最严密执法,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加快建立。

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单列出来,成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坚持以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为目标,建立完善改革工作机制,高位推动各项改革工作。

2015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从全面推进环境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形成环境监管执法合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5个部分共1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为全省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了制度支撑。

当年5月,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出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考核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将所有县域纳入定量生态考核的省份。

结合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我省启动修订《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草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等工作。首个以自然生态资源为对象的保护与建设规划——《云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通过评审,以生态底色绘就未来发展蓝图。

直面问题,从严整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截至今年6月底,总体完成率约为60%。同时,全面启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计划分4批,于年内对全省16个州市开展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巡视。

层层设计,纲举目张。

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河长制、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不动产登记、生态补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具有支撑性、全局性、关键性改革的“四梁八柱”初步建立,为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改善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

良好的生态环境始终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彩云之南素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的美誉,多样性的气候与地貌特征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对云南而言,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

以实际行动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省上下一盘棋。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大理白族自治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治理洱海的部署,围绕改善和提升洱海水质的目标,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全力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扎实推进洱海的保护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保山市通过开展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就地处置试点,“先建后补”解决乡镇垃圾处理问题。普洱市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为抓手,全省合力推进各项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是近年来群众关注的一大热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我省印发实施《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自2015年起,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均可开展PM2.5等新增指标监测并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与国家明确的时限相比,提前1年实现了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新标准监测能力全覆盖。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16个州市政府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98.3%。

打开云南的生态地图,一组组数据展示了一份亮丽的“绿色成绩单”:截至2016年12月,我省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61个,总面积约28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3%,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滇池、杞麓湖水质由劣Ⅴ类改善为Ⅴ类。

回眸云南生态建设的历程,从“高原披绿”到“身边增绿”“心中植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各族群众宜居宜业的获得感与日益丰富的生态产品供给同增共长,绿水青山正在成为各族群众实实在在的金山银山。

厚植绿色根基走向永续发展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这种特殊属性,决定了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是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

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搞好开发利用。

滴水成海,众志成城。

几年来,尽管全省经济“稳增长”的压力不小,但紧绷在各级各部门心头那根生态环保的弦丝毫没有松动。

面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约束,只有依靠自主创新,减少发展对资源环境的过度依赖,才能真正实现绿色发展;只有摆脱“傻大黑粗”的高耗能、高污染困境,加强产业流程、技术、工艺创新,才能努力做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只有让生态意识植根人心,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才能让宝贵资源永续利用、造福人民,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历史的考量化作现实的共识——

对云南这样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生态屏障区等于一身的地方来说,全方位打好“生态牌”、念好“生态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唯一路径。

保护多样性,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和财富。呵护好天蓝、地绿、水净、物美的七彩家园,是每个云南人的责任和使命。

从省会昆明试点开始,如今,由省委书记、省长到村书记、村主任五级主要负责人担任 “总河长”“河长”的“河长制”遍布全省,还有更多的“小河长”等志愿者,积极主动投入到保护河湖、绿色发展的行动中。

理念的升华推动实践的创新——

坚持把节能减排,化解过剩产能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和谐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节能目标考核,确保责任落实。通过开展试点示范,积极建立节能新机制。按照技术先进适用、节能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原则,持续开展节能示范项目建设。

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万元GDP能耗0.71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30%,完成“十三五”进度36.11%,年度节能目标超额完成。

依靠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变废为宝,实现绿色发展。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节能减排压力日益成为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

战略的高度决定行动的力度——

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战略,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加快。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布了《云南省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和《云南省生物物种红色名录(2017版)》,率先编撰完成了第一部地区性百科全书《云南大百科全书》(生态编)。

坚持示范引路,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

截至2016年12月,我省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61个,总面积约28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3%,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

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从单纯的治理污染到确立生态立省,从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到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七彩云南以生态文明观引领绿色发展,逐步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特色之路,引领各族人民用智慧和双手去赢得永续发展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