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成昆明最危险交通工具 3年时间致死287人

05.04.2016  11:12

  如今走在昆明的大街小巷,电动自行车可谓是无处不在。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呈现爆发性增长,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危害尤其明显。早在2012年,我市就出台了《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车速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但规定出台几年来,超标电动车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有泛滥的趋势。

  那么超标电动车为何越来越多,监管的难点到底在哪?未来如何加强管理?记者对此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

  数据

  截至去年年底,

  全市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超过130万辆

  2013年到2015年底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49326起

  造成287人死亡、31209人受伤

  现状

  3年致287人死亡

  超标车成“公路杀手

  3月初的一个下午,在昆明市白马小区附近“支车”的小陈等来了一位乘客,双方谈好价,小陈拉着乘客,以将近60码的速度开始在路上“风驰电掣”。一路上,他闯了数个红灯,时而驶上机动车道,时而穿过路口的人群,丝毫不在意汽车司机和路人投来的惊恐而又厌恶的目光。

  两年前,小陈在位于西昌路的电动自行车市场,花了将近60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我这车电池功率有70伏,时速可以跑到70公里以上,从昆明跑东川毫无压力。”买车的时候,商家就告诉他,这车没法落户上牌,但小陈发现,自己上路后被交警堵下来过几次,只要出示购车发票之后就会放行,“交警应该主要查是不是盗抢车,毕竟这车是我花钱买的,既然有卖的应该就能上路。”小陈说。

  2年内,他用这辆电动自行车“拉活”,一年就要花六七百元换电池,不过在他看来,只要车零件没坏,他可以一直跑下去。

  据昆明市交警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我市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超过130万辆。与电动自行车增幅相同步的,是居高不下的事故率。统计数据显示,从2013年到2015年底3年时间里,昆明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49326起,造成287人死亡、31209人受伤,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危险系数最高的交通工具。

  而据交警部门负责人透露,在这些事故中,由超重、超速的超标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据了很大比例。“超标电动车速度快、重量大,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往往都是非死即伤。”这位交警说。

  问题

  问题1

  注册登记制

  难挡超标车泛滥

  超标电动车带来的危害,其实早已不是一个新鲜事。早在2012年,我市就出台了《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按照规定要求,我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凡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而在我市落户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且进入昆明市准予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才允许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进入产品目录的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重量)不超过40公斤。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共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110万辆,其中《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2012年1月1日实施后,我市共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为14471辆。“但目前我市未经过落户的超标电动车,保守估计都有30万辆。”这位负责人说。

  问题2

  “国标”滞后

  生产环节堵不住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目前昆明电动车市场超标车泛滥?记者从市工商、质监、交警部门了解得知,问题的症结在于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管困难。据负责制定“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昆明市质监局介绍,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制定于1999年,其中只有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三项指标为否决项目,而最重要、最刚性的整车质量、额定功率、输出电压、车身尺寸等指标没有强制标准。

  随着社会、科技与城市的发展,上述三项否决项目在整个市场销售的车辆中已不能完全适用,而新国标在制定过程中多次出现流产,一直未正式出台,许多生产厂商利用国标的漏洞,生产超长、超重、超过规定时速的电动自行车,给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问题3

  超标车“鱼目混珠

  销售监管难

  其次是在销售环节的漏洞。据昆明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部分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为牟取利益最大化,不但不告知消费者超标电动自行车无法在我市登记上牌,反而积极向消费者推荐购买,导致消费者购买后才发现不能登记注册。“此外,目前国家没有禁止生产和销售电动车的规定,经销商只要拿得出电动车的质量合格证,我们也不能禁止他销售。”这位负责人说。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一部分超标电动车还会通过“蒙混过关”的方式骗取可以合法落户的身份。昆明市质监局负责人表示,有部分经销商钻政策法规的空子,在评审过程中,大量拆除电动自行车部件(如保险杠、后视镜、挡泥板等),并更换重量较轻类型的电池、车轮,使整车重量下降以通过评审,达到进入产品目录从而在昆明市合法销售的目的。“尽管在发现做假问题后,评审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评审细节进行改进,如对产品相片采用标尺参照,增加产品拍照角度等方法等,但都不能有较杜绝做假申报的现象。”这位负责人说。

  破解

  建议多部门形成合力

  全环节多管齐下

  业内专家表示,电动自行车管理难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国家标准严重滞后,生产、销售、行驶、报废等环节行政主管部门多头管理,且管理缺位严重,形成目前的被动局面。只有质监、工商、公安、环保、税务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够实现电动自行车生产规范、销售合法、使用依法、行驶安全、回收环保的目标。

  首先是建议质监部门牵头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目录评审工作,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定期更新准予销售目录,加强在昆销售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入市管理;其次是建议工商部门加大对目前市场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对采取虚假、欺骗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同时设置允许在我市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门槛(即只有进入我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的,方可销售),从而逐步减少直到最后杜绝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商家数量,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投入市场。

  交警部门在按照《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工作的同时,要结合路面秩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把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有机的结合起来,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登记注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随车携带行车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查处整治,进一步压缩“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活动空间,限制“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我市行政区域道路上的使用。

  此外,昆明市质监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新型交通工具越来越多,且形式多样,如果都用目录管理的方式无法解决现在的非机动车交通混乱的现状。建议制订《昆明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对能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的交通工具的长、宽、高、速度、质量等做出具体规定,以有效解决非机动车道行驶的交通工具大型化、高速化、多样化的问题。

  记者 毛韵心